兴宁A8 发表于 2013/1/11 10:26

陈槐珍同志遗体告别仪式昨日举行

  昨日上午,市政协原主席 (原梅县地区行政公署专员)、中共党员陈槐珍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市殡仪馆举行。陈槐珍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1月4日6时30分在市人民医院逝世,享年86岁。
  在梅的市领导李金元、张远方、张光明、叶解春、谢志云,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刁东平、市政协秘书长肖平,市政府、市政协机关干部职工,以及市直有关单位和有关县(市、区)负责人,陈槐珍同志生前亲朋好友、群众参加了遗体告别仪式。副市长陈丽霞主持遗体告别仪式并介绍了陈槐珍同志的生平。
  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局,梅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省属、市直和各县(市、区)属有关单位及陈槐珍同志家乡兴宁坭陂镇、东山村等50多个单位送了花圈;广东省原省长黄华华,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李玉妹,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李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强华,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游宁丰,省委副秘书长刘日知,省委老干局局长陈海军,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委主任陈小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泽君,市委副书记、市长谭君铁,市政协主席李金元,市委副书记张远方等省市领导,以及省属、市直和各县(市、区)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陈槐珍同志生前好友、亲属等60多名个人送了花圈。
  陈槐珍同志1927年11月出生于兴宁市坭陂镇东山村,1951年12月参加工作,195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兴宁县坭陂区副区长、罗岗区区长、罗岗区区委书记,兴宁县法院院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主任、县革委副主任、兴宁县委副书记、书记,梅县地委秘书长、地委委员,梅县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梅县地委副书记,梅县地区行政公署专员,梅州市政协筹备组组长,第一届梅州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陈槐珍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党员,是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事业的好干部。他长期担任领导工作,胸怀全局,政治坚定,勤政务实,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团结同志,关心群众,艰苦朴素,始终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在原兴宁县工作期间,他勤恳敬业、任劳任怨,积极为兴宁谋发展、为群众办实事。在梅县地委和行署工作期间,他紧紧依靠地委的领导,广泛团结广大干部群众,创新开展工作,大力促进梅县地区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在担任梅州市政协主席期间,他带领常委会组成人员,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认真履行职能,为梅州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记者曾秋玲 通讯员卢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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