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很愤怒 发表于 2013/1/11 12:02

20楼,你脑袋进水了,人家村民有分红,我们有什么?还要倒贴补钱才有房住。

哥很愤怒 发表于 2013/1/11 12:07

23楼你为兴宁做什么好事了?打算把你家让出来给城南人民住不成?尽当狗腿子。

兴宁老牛8 发表于 2013/1/11 15:58

改革开放都几十年了,竟然还有这样的奴才,真是国之不幸,民智未开,任重道远啊
本届政府渐渐露出真正的面容了,起先大搞招商引资,争取到好名声,骗取了一部人老百姓的信任。其实,是借招商引资之名,大量征地搞土地财政才是真的,以后兴宁的老百姓有得苦了,更狠的是,在十倍补偿新标准之前大量征地,司马之心,路人皆知也!
以大中城市的发展来看,土地财政都是推高地价,引起房价爆涨,物价大涨,最后是肥了政府官员,苦了老百姓。
我在此断言,一旦征收成功,兴宁房价至少上涨50%,希望大家看清本质,不要上当啊

宁中肉丸 发表于 2013/1/12 11:26

言论是需要自由,但是也得有个度啊。何事都有度,如果是无凭无据,恶意中伤这样的言论的话,就应该禁止。我想所有躲在网络背后,在网上畅所欲言的朋友,都应该抿心自问,自己说的话中肯吗?我这几年一直在外求学工作,不了解家里情况,所以对你们所讨论之事无法评价。但我觉得,做人还是应该要有个自觉,有良知,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无论在怎样的环境中。

中和人生 发表于 2013/1/12 12:50

泪流满面?隋唐演义电视剧,尉迟恭悼刘武周,都没有这么状况,楼主是义子不成????????

中和人生 发表于 2013/1/12 12:56

三国演义推动社会进步,也是自然而然地进行。董卓义子吕布如何了,结果照样杀了义父。楼主将来准备杀县令?大逆不道,罪该万死,凌迟处置。现在梅州长官批示:立即执行!!!!!!!!

jaygu 发表于 2013/1/13 16:52

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听不进群众意见和批评,还谈什么施政,是否好药,看疗效,看民生,看民情 ...
恨狗 发表于 2012/12/29 11:45


    中国的发展一直都是以牺牲大部分人(特别是农民)的利益来换取所谓的整体发展,所谓的上两位数的鸡的屁。这样导致最大的后果就是加剧了中国经济的泡沫化,进一步拉大了中国的贫富差距。另外,楼主说这话的目的令人遐想。。还有点五毛的嫌疑。

安宁 发表于 2013/1/17 13:30

尿出啊死

漠然看世事 发表于 2013/1/17 17:20

陈书记、谢市长要被你感动哭了

zhongqiang 发表于 2013/1/17 18:51

以牺牲百姓利益为发展,当官的收益贪污。兴宁有这样的官会造福百姓?还是危害百姓,危害社会稳定。。。。。。。

乔木 发表于 2013/1/17 21:13

楼主真是大白天说夜话。领导起初是好的,兴宁迎来新希望,可现在把便宜征来的土地通过招商引资的名义廉价给某某开发建设,并不是公平、公正、公开招标的,白白流失了兴宁政府的土地财政,本来兴宁建设南部新城就不是三五年可完成的事情,但领导不引资造血功能的工业反而利用黄金地带的土地便宜送给它人开发建设,挖空兴宁唯一高价值的土地,是急功近利、做政绩的做法,令兴宁人民寒心。

滔滔 发表于 2013/1/17 21:32

随便看了几篇,请问楼主是故意炒作吗?本来新闻媒体就在"GCD领导"之下,己不能让大众言论自由了,兴宁一个a8,让人们多几句口水,实是兴宁人们一幸事,你何等能奈?可促使关闭a8,扯谈.难道你比GCD还黑.习X平都说出了"边缘""复兴"之词,可见危机.GCD之中垃圾太多,兴宁更甚,兴宁当今政府是人是鬼人民自会定论.不是你几句大话能左右........

桂花香 发表于 2013/1/22 17:00

:lol:lol:lol:lol:lol:lol

131425 发表于 2013/2/2 23:31

好怕阿,吓死人啦。请问给多少好处你发个帖

131425 发表于 2013/2/2 23:32

你这样的垃圾,真是兴宁人的败类。

369247 发表于 2013/2/5 02:40

兴宁市主要领导陈书记和谢市长你什么人呀

李多多 发表于 2013/2/5 07:58

发展才是硬道理

春雷 发表于 2013/2/5 10:23

行得正,走得端,就不怕影子斜吗!但兴宁的领导要处处先考虑到老百姓的利益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思达 发表于 2013/2/19 23:12

我不知道自己为兴宁具体做了什么,不过作为一个兴宁人,在兴宁生活了三十几年,工作了十几年,与兴宁融为一体。我不认同楼主所说南部人民会跪谢现任领导。这是一个充满怀疑的年代,所以我们需要信仰。你们外面的人都说大规模规划就是发展,巴不得每次回来都有大变化,可这些变化背后有多少人的生活曲折难言?

alexli 发表于 2013/2/20 19:57

不明白联合深圳和东莞的力量对付破网是什么意思,怎么对付?

寒冬 发表于 2013/4/4 21:43

{:5_282:}

收藏 发表于 2013/4/5 11:12

那些打着为民请命旗号,乘机浑水摸鱼,无中生有,造谣中伤真心在兴宁有一番作为的书记的人,其卑鄙用心,路 ...
曾大海 发表于 2012/12/28 23:30


    没错。真不知道那些人怎么想的!

dgj 发表于 2013/4/5 11:35

{:5_291:}

快递员看兴宁 发表于 2013/4/5 12:18

楼主的帖子没有被和谐,可以看出A8网是正义的

mingshen123 发表于 2013/4/5 21:59

:shutup:

jianchang 发表于 2013/4/5 22:07

看到论坛里不断有一些人在无中生有地中伤兴宁市主要领导陈书记和谢市长,我们很着急,但又没办法和陈书记和 ...
兴宁38 发表于 2012/12/28 22:38


    呵呵!拍马屁原来是这样拍的!
姓陈的、姓谢的是谁我都不知道!他有什么好!没看过他们有什么好的新闻报道,你们一班大男人为他俩哭...
哈哈

jianchang 发表于 2013/4/5 22:11

不是公务员、地产商人!说的就不会是心里所想说的话!
看新闻都可以看到,拆迁会死人的

城南人 发表于 2013/4/5 22:14

我草尼玛,你算什么东西,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你想反人权自由?难道只给赞扬的话才能给发表出来吗?皇帝不急太监急,你太监有什么利益在那?你由什么来判断哪些是反动言论,哪些是正确的批评?

jianchang 发表于 2013/4/5 22:17

看到论坛里不断有一些人在无中生有地中伤兴宁市主要领导陈书记和谢市长,我们很着急,但又没办法和陈书记和 ...
兴宁38 发表于 2012/12/28 22:38


    多谢您啊!让我也想在这里回帖!
别说姓陈的,我不认识!我村长,我都没见过

jianchang 发表于 2013/4/5 22:19

太多无聊的人想;P
我在想,是谁会说这么说的呢??????????????????????????????????????????????????????????????????????????????????????????????????????????????????????????????????????????????????

jianchang 发表于 2013/4/5 22:24

:@:@:@
既得利益者????????????????

928447208 发表于 2013/4/5 22:58

既得利益者????????????????

luckzfx 发表于 2013/4/5 23:11

楼主有精神问题,脑子进水!

粿凍逸鱈 发表于 2013/4/5 23:12

Q博士,希望你用自己的脑子考虑一下事情好嘛,你能代表兴宁所有的群众意见嘛,你隔壁的村又能代表兴宁所有的村(居委)的意见吗,况且我们还不知道你的真实身份。我本人的老家在偏远的山区,距离兴宁新中心城区很远很远,我内心就很羡慕家在宁新镇、福兴、兴城的群众,他们老家正参与到兴宁的新城区的发展,他们很快就变成了城里人了,他们周围的环境会变得很优美。心里也会变得有些不平衡,就想都是农民的孩子,都是农村人,凭什么我们就不能跟他们一样享受,他们凭什么就能享受,是他们的田、他们的房,更值钱,还是他们的人更不同。要不要,政府把所有农村的土地跟群众重新分配,将偏远的和城的土地搭配一起重新承包,凭抓阄再来分配,抓到什么就是什么,没有怨言。或者按每五年,山区村与城里村的群众互调地方居住。或者将兴宁所有土地集中起来,再按家按户分配股份,所有的收益和亏损由所有兴宁人分摊,这样大家就公平了。最后,我还要说,Q博士你有本事敢亮出你的真名真姓、工作单位和住址吗,让我们来瞧一瞧你的庐山真面目,不会是另一个“房叔”或“腐败分子”吧。
原文来自:兴宁A8 http://ms.xna8.com/thread-192761-1-1.html
   




羡慕个屁啊,福兴周围都是工厂,难道污染就不大,不用多久工厂周边的住宅区都会变成癌区。

小何点灯 发表于 2013/4/5 23:57

SB楼主,期待你发动深圳东莞兴宁人 攻A8。 本人支持A8。支持言论自由。

mingshen123 发表于 2013/4/6 22:17

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搞建设(农民自己的住宅、村企业和村公益建设除外),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所以,必须得有省级政府或国务院的土地征收批文才算合法(当然,批文本身也可能不合法,那就要求撤销。);如果原来属于农业用地的,还必须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文,这个转用批文一般也是省级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如果要拆迁房屋,那还要具备更多批准手续,比如:发改委的立项批文、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批文、国土部门的用地手续批文(是土地征收批准后由谁使用土地的另一个批文)。千万不要违法了????????

www1 发表于 2014/5/9 20:38

支持!

阿荣 发表于 2014/5/9 21:18

楼主真可笑!

qazk 发表于 2014/5/9 21:25

今晚,我们几十个老乡在一起,被陈书记的真诚感动得哭了。敲//楼主莫非是在省政府还是深圳政府还是东莞政府能人也,兴宁A8论坛有今天的成就,明天的辉煌,都少不了像你们这些高素质高水瓶的兴宁老乡,A8论坛本来就名声小,胆子小,但作为A8的一份子,我们都本着党的方针,尊重政府,合理合法有人有时发表一下个人情绪,估计市委市政府都体谅我们这般网民的,所以我们腰不会酸,不怕人家狐假虎威,东莞扫黄了,兴宁舞照跳!深圳的贪官撤了,兴宁的歌照唱!

山里人-家 发表于 2014/5/9 21:35

自大、自狂,楼主进精神病住一年两年再来说话。

qazk 发表于 2014/5/9 21:36

哈哈哈哈大笑这个傻瓜太会吹B了

cmsj 发表于 2014/5/9 21:38

又一群假“洋”鬼子。

我不贪,傻货 发表于 2014/5/9 23:21

马屁精,

伊布 发表于 2014/5/10 08:26

绝对支持兴宁A8楼主滚出A8

luowen88888 发表于 2014/5/10 13:38

看来楼主你估计是政府的走狗

大兴宁 发表于 2014/5/10 14:09

我认为与其原扡踏步,不如前进一步。不改变不发展绝对死路一条,敢于打破现状,敢于改革,肯定好过安于现状,支持现任领导人

samsonlau 发表于 2014/5/10 14:51

看到楼主这种封建狗奴才式的用词就恶心想吐,溜须拍马表现得这么明显、这么高调,你娘知道吗?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是当政者的职责,应尽的义务,做好了百姓无须感谢,无须歌功颂德。做得不好或者犯错,就应该批评、应该弹劾、下台,甚至抓起来。公民应行使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力,只有敢于不断的揭伤疤,揭露违法乱纪的人和事,社会才会进步,社会才会更加公平、公正、和谐。对官员的歌功颂德只有在神奇的国度才有,你看欧美、香港、台湾、新加坡、韩国这些发达民主的国家或地区会有对官员歌功颂德的事吗?网络媒体是一个表达民意的平台,不能只报喜不报忧。汇集各路信息,反映民众心声,探讨时政,解决民生,这是网络要努力的方向,不要因为一些苍蝇的嗡嗡声而乱了方寸。

contest 发表于 2014/5/10 20:02

“我们很着急,但又没办法和陈书记和谢市长直接取得联系”:lol九品县令都没资格理,当年太监还可日朝见皇上呢

清晰 发表于 2014/5/10 21:12

:D

小风树 发表于 2014/5/10 21:19

看不懂你们在说什么,、: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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