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12/10 10:47

大埔县获评省“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日前,大埔县获评“广东省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这是该县被评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全国文明县城”、“广东省五五普法先进县”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大埔县抓住被梅州市列为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 (市、区)工作试点县的契机,紧紧围绕法治县创建目标任务,采取“四强化”措施,扎实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即强化组织领导,设立法治县创建办公室,落实创建责任;强化舆论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民参与;强化创建措施,稳步有序推进;强化部门联动,务求创建实效。创建活动为该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郑炜梅 丘佳纳 余其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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