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12/7 09:42

市检查组检查2012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

  5日至6日,由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制局牵头,市府办、市监察局等单位人员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我市2012年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兴宁、平远、大埔等地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市城综局、市林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围绕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执法队伍和执法证管理、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进行抽查。从检查总体情况看,我市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提高,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不断完善,案卷质量和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配套制度,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为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梅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陈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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