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12/6 09:41

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

  近日,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市林业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百日行动”,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11月29日以来,梅州市林业局组织森林公安、林政执法和野生动物保护办等执法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对花鸟市场、农贸市场、酒楼、饭店等重点区域进行清理检查,严厉打击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至目前,全市共出去林业和森林公安执法人员328人次,清理检查宾馆、酒楼、市场等经营场所251个(间),查处违法收购、经营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25个、处理25人,收缴蛇、斑鸠、竹鼠等“三有”保护动物669只(条)。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与梅州城区30多间宾馆、酒楼签订了“不违法经营野生动物承诺书”,取得了宣传教育处罚双丰收的效果。
  林业部门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生态安全。(刘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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