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11/17 00:28

肇事致人死亡逃逸 无路可逃终投案

交通肇事致人当场死亡,害怕承担责任弃车逃逸,慑于法律威严,肇事者李某军(30岁,新陂镇人)于案发10日后到兴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11月14日,涉嫌肇事逃逸的李某军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11月4日凌晨5时12分,兴宁市公安局110报警台的电话骤然响起,电话中传来一群众急切的声音:“我被巨大的碰撞声吵醒,走出公路上看到一个老年妇人躺在公路上流了很多血,旁边有一辆摩托车倒在地上,快点来救人啊……”
兴宁市公安局交警事故处理中队和大坪中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案发地叶塘镇田心村,现场一位60多岁的妇女倒在血泊中,经120医务人员确认已经死亡,在伤者前方有一辆载着胶桶的无牌摩托车,摩托车前面的大灯、仪表灯已被撞得面目全非,而司机却不见踪影,民警根据现场勘查确认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被撞死的蓝某为附近村民。由于案发时还未天亮,没有视频监控资料、也没有目击证人,遗留在现场的摩托车又没有牌照,给破案带来相当大的难度。但侦查民警没有放弃,经过多方调查,排除万难,最终锁定肇事嫌疑人为新陂镇的李某军。随后,办案民警到李某军的家中实施抓捕未果,遂对其父母诚恳耐心地劝说,向他们阐明肇事逃逸的严重后果,民警的真诚最终打动了他的父母,表示一定想办法与李某军取得联系,让他尽快投案自首。11月14日上午9时,涉嫌肇事逃逸的李某军经过思想煎熬后幡然醒悟,最后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兴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经审讯,嫌疑人李某军供认了其于11月4日凌晨5点左右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由兴宁市新陂镇方向沿S226线往叶塘镇方向行驶,当行驶至S226线63KM+150M叶塘镇田心村路段时,将一老年妇女撞倒在地上,下车发现对方倒在血泊中已没有了气息。李某军非常害怕,在侥幸心理的怂恿下,发现周围没人后趁着夜色匆匆弃车逃离。

zhang12345 发表于 2012/11/18 00:11

真的很惨。。。。。。车子都严重变形了。。。。。。
可是8点多时我再次从那里经过时,尸体不在了,警车也不在了,只剩下一大滩血和破碎的摩托车塑料等。。。。。。兴宁交警就是这么差,现场的血迹也不处理,被过往的车辆来回走弄得很触目惊心!!幸亏我不是住在那的。。。:lol

谊安商店 发表于 2012/11/18 06:59

驾车者与行人都需十分注意交通安全呐!

文武双全2010 发表于 2012/11/20 10:18

生命诚可贵,安全第一啊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肇事致人死亡逃逸 无路可逃终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