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11/14 11:11

平远居民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费将由政府买单 居民可省1180元

  最近,平远县作出决定,从2013年5月起,凡具有本县户籍人口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费将由县政府买单,免除包括火化、搬运、冷藏、存放、小悼念厅租金等5项基本服务费,每具标准为1180元。
  据了解,目前享受一次性丧葬补贴的,主要是公务员、事业编制及国企工作人员。从2011年7月1日起,该县对低保、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和困难优抚对象等特殊人群免除了殡葬基本服务费。这次该县按民政部和广东省民政厅相关要求作出的新规,将具有本县户口的人群纳入此次免费的范围,包括父母一方为平远户籍、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平远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及收养、救助的人员,平远公安机关经办处理的无名尸,都可以享受这5项基本服务费的减免。(朱双玲 侯慧妮 邱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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