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11/11 10:43

黄鼠狼误闯民宅 户主抓住后放生


  “原以为捉到只大老鼠,哪想到是黄鼠狼来凑热闹!”9日,兴宁市叶塘镇留桥村的朱先生不知如何处理这位 “不速之客”,特地向本栏咨询。
  据朱先生介绍,9日上午8时多,他在自家门前的菜园里听到一阵“唏唏嗦嗦”的声音,走过去查看,发现是一只体形较大的“老鼠”。他便取来小铁笼放在角落里,然后在家人的帮助下,将这只“大老鼠”给抓住了。他仔细观察发现,笼里的小家伙和老鼠不同,它的脚爪锐利,背部和四肢的毛发呈棕褐色,身长约为30厘米,体重约1斤,动作非常灵活。
  “我上网查了一下,发现这是只黄鼠狼!”朱先生说,他了解到黄鼠狼属小型的食肉动物,就暂时用鸡肉等喂养它,然后打电话向本栏咨询该如何处理。对此,兴宁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野生黄鼠狼属“三有动物”(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还是鼠类的天敌,因此建议将其放生。得到答复后,朱先生表示听从专家建议,将黄鼠狼放生。(严海苑)(报料人:朱先生)

qiqi1998 发表于 2012/11/11 21:25

:):):(:(

求好房! 发表于 2012/11/11 21:30

休闲鞋休闲鞋休闲鞋休闲鞋休闲鞋休息休息

3230 发表于 2012/11/12 09:39

:P这就是东北人说的黄大仙。

zyx-603 发表于 2012/11/12 10:34

{:5_297:}

泥娃子 发表于 2012/11/12 11:26

{:5_264:}功德无量{:5_277:}

xnyzz 发表于 2012/11/12 16:11

做了件好事,要嘉奖!

呀,疯子 发表于 2012/11/12 19:35

{:5_297:}

齐昌白 发表于 2012/11/13 03:09

兴宁的经济不怎么样,绿化还是不错的。希望继续保持。

豆腐古 发表于 2012/11/13 10:58

功德无量
:victory:

兴宁妹仔里 发表于 2012/11/14 10:51

{:5_309:}

52528 发表于 2012/11/25 15:59

开眼界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黄鼠狼误闯民宅 户主抓住后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