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11/9 22:03

梅州市检查组到兴宁市检查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根据省发改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关于正确把握投资方向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进度的通知》(粤发改投资函[2012]2431号)和《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进度监督检查的通知》(梅市发改稽[2012]12号)精神,11月7日,梅州市第一检查组到我市检查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进展情况。
当日,检查组一行在市府办、发改局等负责人的陪同下,检查了市第一水厂迁建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等,检查组对我市第一水厂迁建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然后召开了分管市领导、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汇报会。梅州市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了解掌握我市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进度实施情况,检查发现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并对今后迎接中央、省检查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何剑清副市长指出,今年以来我市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17个(含36个子项目),争取资金7069万元,在全梅州市各县(区)之首,也是历年同期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最多的一年,这有得于梅州市发改、财政等单位的大力支持的结果。今天梅州市检查组对我市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进度监督情况进行检查,对我市今后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针对今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落实责任,及时整改;二是部门配合,分类指导;三是精心组织,督促检查。要求对未开工项目,抓紧完备各项前期工作手续,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对续建和已开工项目抓进度,对竣工项目抓达产达效。同时,大力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稽查,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抓整改,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确保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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