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11/7 10:25

县级服务中心明年底要建成

  记者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获悉,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昨日,市委办、市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到明年底, 县级政府要建成有机构名称、场所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比较完善的政务服务中心。
  《意见》指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廉政建设、优化政务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至目前,市行政服务中心和梅县行政服务中心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但是从整体上看,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筹建工作进展缓慢,服务中心在建设中存在不够规范等问题,服务功能与对象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完全适应。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意见》要求,要按照管理规范、功能完备、标准统一、办事公开、信息共享、运行高效的要求,到2013年底,市、县两级政府要建成有机构名称、场所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比较完善的政务服务中心,确保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到“十二五”期末,全市所有的镇(街道)建有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政务服务中心;20%的行政村建有3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服务站。(记者王宗强 通讯员傅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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