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10/29 22:23

兴宁一男子受雇非法采沙被刑拘

日前,由兴宁市水务局、宁江派出所、水口镇党委政府抽调专人组成的整治非法采砂联合巡查组在水口镇彭洞村河段巡查时,现场查获1名涉嫌非法采砂的嫌疑人张某平,巡查组将该嫌疑人张某平移交水口派出所作进一步的审查。
10月25日10时,兴宁市整治非法采砂联合巡查组对梅江河段例行日常监管巡查,当巡查至水口镇彭洞村河段时,发现有人偷采河砂,待巡查组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发现一部钩机已开出至路边,作业司机不知去向,手机等物品还放在驾驶室,工作人员判断司机可能来不及将车开走,就下车逃走了,但应该还未走远,于是工作人员在砂场四周查找,最后在河道边将准备乘载摩托车逃走的张某平查获,随后,巡查组立即联系当地水口派出所,水口派出所接报后,快速赶赴现场,将涉嫌非法偷采河砂的嫌疑人张某平带回公安机关作进一步的审讯调查。
经审讯,嫌疑人张某平如实供认了其于今年5月份以来,受水口镇某砂场老板聘请,在该砂场非法采砂并出售1600多方的违法事实。在审讯过程中,张某平称其并不知道自己的采砂行为是不合法的,市政府的砂场专项整治后,老板称原来已经从河道里抽出的河砂还可以出售,就聘请其用钩机在原来的砂场采砂并出售,直至被巡查人员发现抓获才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行为,省政府办公厅在2008年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意见》,要求全省市、县管河道除个别量小、分散以及运输条件差的之外,全面实行招投标。去年6月10日,兴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集中整治梅江河(水口段)河道采砂经营秩序的通告》,决定对无证砂场进行专项整治,彻底打击水口段的非法采砂现象。因此,未依法通过公开招投标取得采沙经营权的砂场不得进行私自采砂,否则都是违法的。相关部门也成立了专门的整治非法采砂联合巡查组,加大了对梅江河段沿线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经公安机关查实有非法采砂违法行为的,将给予从严从重的处罚。(卢静 温永康)

chenjianli 发表于 2012/10/30 01:31

采沙也被垄断了

龙在江湖 发表于 2012/10/30 02:40

根本就是垄断

草民闲言 发表于 2012/10/30 10:18

沙子飞涨--飞涨--飞涨强烈反对

路见不平2012 发表于 2012/10/30 11:23

老百姓难啊!沙子便宜才是根本!!!

泥娃子 发表于 2012/10/30 15:25

三打两建 打掉竞争对手 独家做大 都是垄断惹的祸 想当年我还自己去河里挑沙子

ypao 发表于 2012/10/30 20:14

支持楼上

新的开始 发表于 2012/10/31 00:06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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