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10/28 10:17

知识产权纠纷爆发式增长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广东某文化传播公司起诉梅州某超市侵害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51宗知识产权系列案,促成双方达成庭前和解协议。
  据了解,广东某文化传播公司于2008年2010年期间为某签约歌 手制作了个人 音乐专辑《中国之声》,并负责总发行工作。不久前,该公司发现由该公司录制的51首歌曲被非法录制在不同的激光唱盘上并在梅州某超市里出售。该公司认为,该超市的行为侵犯了该公司的独家发行权。今年9月11日,该公司派人到梅州中院起诉梅州某超市侵害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51宗知识产权系列案,要求该超市立刻停止侵权,并销毁或向该公 司移交 侵权的 音像制品,同时请求法院判令超市赔偿公司每首歌经济损失8000元,合计40多万元。
  受理案件后,该院合议庭立刻开展庭前调解工作。法官经过与双方多次沟通后发现,双方对侵权事实争议不大,被告也主动承认了侵权的事实,而且原告、被告双方曾经还 有业务 来往。“只要对方肯承认错误,即刻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数额好商量 。”原告的表态让法官调解的信心更足了。摸清双方的底线后,法官多次主动与原告、被告双方联系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庭前和解协议,超市方向某文化传播公司赔偿3万元,某文化传播公司则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据悉,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著作权人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今年以来,梅州中院知识产权一审案件大幅度增加,前三季度已累计收案69件,比去年全年收案增长527%,主要涉及侵犯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侵害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商标许可合同和软件开发合同等案由纠纷。为此,该院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审判力度,通过走访企业、邀请参加企业风险座谈会、提出司法建议、开展审前调解等,实现“办结一案,带动一片”的审判效果,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黄义涛 叶自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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