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10/19 23:01

兴宁交警大队举行“绿色出行、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

10月19日上午,兴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举行“绿色出行、文明交通”志愿者自行车骑行巡游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中央文明办和公安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深化“牵手平安行”活动,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环保、文明交通的理念,19日上午,兴宁交警大队牵手兴宁市团市委、公安局团委、兴宁阿米尼自行车俱乐部,举办“绿色出行、文明交通”自行车骑行巡游宣传活动,号召更多朋友加入到健康、低碳、环保、遵守交通法规的骑行队伍中,践行做“现代、文明、守法的客家人”,争做遵守交通法规、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者和宣传者。
上午9时,兴宁市“绿色出行、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启动仪式在凤英长廊隆重举行。共青团兴宁市委书记曾小芬、公安局团委书记罗苑霞、交警大队长朱建威等领导及30多名民警、70多名青年志愿者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后,共青团兴宁市委书记曾小芬、公安局团委书记罗苑霞、交警大队长朱建威等领导及民警、辅警、文明交通志愿者、阿米尼自行车俱乐部成员等共70多人骑自行车从凤英长廊出发,沿和平路——曙光路——教育路——南坛路——兴南大道——曾学路——兴田路——团结路——兴东路——文化广场进行骑行巡游宣传活动。30多名文明交通志愿者则由交通民警带领在团结路、家炳中学、文化广场3个红绿灯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活动,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600多份,大力宣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规劝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使社会各界提高对交通安全管理的认识,共同营造我市文明和谐的交通氛围。(罗木君/刘佳)

新的开始 发表于 2012/10/20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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