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10/19 12:12

创先争优比奉献、保障民政促和谐 深入推进主题实践活动

市民政局在开展“创先争优比奉献、敢想会干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紧紧围绕以“创先争优比奉献、保障民政促和谐”为活动主题,丰富活动载体,明确活动内容,突出实践特色,着力以“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抓手,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民政工作取得实效,深入推进主题实践活动。
一、创新活动载体,增强党员意识。该局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结合建党节、军民共建、政风行风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演讲表演,以生动活泼、内容丰富的文艺形象展现创先争优活动成果。积极实施党员联系群众“下访、入户、帮困”等活动,构建党员联系群众网络体系,增强主题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在机关各办公室把工作职责和制度全部装框上墙,将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制成桌签摆放在办公桌上,实行挂牌办公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多渠道亮身份、多方位树形象,增强党员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接受群众监督。
二、创新服务方式,改善服务环境。该局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机关各部门开展“创先争优比奉献、敢想会干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着落点,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服务程序,提升服务标准,改善服务环境,在机关大厅设置政务、党务、创先争优和政风行风活动宣传栏,把领导职责分工、为民解困十项服务、低保申请、医疗救助申请、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请、收养登记流程等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婚登处及殡管所收费项目价格全部上墙公示,切实把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在优质、文明、高效服务上。
三、创新工作思路,务求取得实效。该局全力推进主题实践活动,始终围绕“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民政工作出发点,注重突出实践特色,务求取得实效。一是城乡低保实现贫有所保。在实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31元和141元;月人均补差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37元和82元。通过开展专项清理监察行动启动低保年审工作,清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对一些符合低保的人群纳入低保,杜绝“关系保”、“人情保”、“懒汉保”,打造阳光低保。二是社会福利事业实现跨越。通过完善市、镇、村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防、减、救、助”四位一体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兴建并完善救灾储备仓库,加强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加强农村敬老院实现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人员按标准8:1配备,其工资和社会保险全部由政府购买,实现历史大跨越。同时,对集中、分散供养对象补助分别从今年的6、7月起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和343元。三是殡葬管理优质服务展新风。对全市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三无人员死亡后,火化费、运费、骨灰寄存10年、遗体冷冻3天、悼念场地等费用全免,严格执行梅州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同时提高服务质量和档次,在馆内安装饮水设备2台、音响5台,并在殡仪馆安装视频监控器近30个,对全馆的工作运行情况进行动态实时监控,从源头上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四是医疗救助实现病有所医。通过开展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工作,加大对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户和特殊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力度,救助面不断扩大。组织儿童福利院的残疾儿到医院进行体检,并对部分残疾儿给予及时的手术及其他医疗救助。五是临时救助实现难有所帮。健全和完善特殊群体的临时救助制度,创新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方式,把救助行动开展到街头巷尾,由等人上门救助方式向主动上街巡查方式转变。(市委创先办)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创先争优比奉献、保障民政促和谐 深入推进主题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