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9/20 22:58

卫生局依法移送涉嫌“非法行医罪”黑诊所

9月上旬,市卫生局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涉嫌“非法行医罪” 对一间屡禁不止、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仍然不停止非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犯罪嫌疑人温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作进一步刑事处理。
兴宁市卫生局自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以来,在领导重视、部门联动、行动有序、媒体介入的高压态势下,依法对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该移送公检法机关刑事案件论处的坚决及时移送!至截稿时止,共依法取缔黑诊所82间,没收了一大批非法行医药品器械,有力震慑了辖区的非法行医行为;切实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两厢情愿 发表于 2012/9/21 11:03

取缔黑诊所
名单在哪里?亮一下花名册。现在都还很多,乡镇到处都是黑诊所,随处可见到。

别惹我 发表于 2012/9/21 20:29

其实卫生监督部门查处无证诊所都是为了捞钱,无证诊所出了点钱,照样光明正大行医。所以没有交钱就是黑诊所,没有一点技术能使患者相信吗?难怪人们都说,GCD的官员都是为人民币服务的。

吾本客家 发表于 2012/9/22 08:34

打的都是不听话的

憨叔 发表于 2012/9/22 08:50

到处都是黑诊所,真的有查吗?真的是说一套做一套!我亲戚的儿子得了手足口病,听说有一个村子的诊所医生能看,就赶去那里,花了几百块,越看越严重,唉,,,,,,

两厢情愿 发表于 2012/9/25 16:19

看来黑诊所管了。因为卫监所的认钱不认黑诊所.收点保护费就可以光明正大开了。大家可以上卫生部投诉反正卫生部有兴宁卫监所的花名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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