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9/8 10:16

胡国和率队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要求

  (记者罗娟娟 实习记者侯慧妮 通讯员曾志军 钟雄浩)9月6日至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国和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各级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刁东平等参加检查。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实施 《城乡规划法》,坚持规划先行,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工作,重点推进《梅州市域城乡总体发展规划》编制、《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第三次修编工作,有序推进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和镇村规划编制工作。至2011年底,全市建制镇规划覆盖率达80.9%,行政村规划覆盖率达50.27%。
  胡国和一行先后深入到梅州城区、梅县、丰顺县部分商住小区和村镇进行重点检查,并听取了市政府和各县(市)相关情况汇报。胡国和认为,我市各级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建章立制、规划编制、执法监管和工匠培训,不断完善规划制度和规划体系,建立长效监管制度,实现了城乡规划有章可循、城乡建设有图可依、镇村建房有师可寻。对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城乡规划法》,胡国和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科学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提高城乡规划水平,细化城市规划管理,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致力建设有特色、有个性、让人记得住的精致慢城;要加大规划监督力度,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不可逾越性,为 “全力加快绿色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梅州”提供强大的规划支持;要切实加强城乡规划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和强化各级规划机构的地位和作用,合理充实和加强各级规划部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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