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8/29 09:51

梅州市居民赴台湾金门、马祖、澎湖地区个人游昨启动

  记者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获悉,昨日,我市居民赴台湾金门、马祖、澎湖地区(简称金马澎)个人游启动。据了解,同时启动居民赴金马澎地区个人游的,还包括我省的潮州、汕头、揭阳以及浙江的温州、丽水、衢州,江西的赣州、上饶、鹰潭、抚州等海西地区城市。
  记者了解到,凡户籍在我市的居民申请赴金马澎地区 个人游,首先要向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取得《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后,再通过有赴台旅游组团资质的旅行社代为申请办理金马澎的 “入台许可”。拿到 “入台许可”后方可前往金门、马祖、澎湖地区旅游。办理以上证件,居民无需提供财力证明,但不能中转赴台湾本岛。目前,我省具有赴台旅游组团资质的旅行社共有13家,而我市暂无具有赴台旅游组团资质的旅行社。
  申请赴金马澎地区个人游需提交哪些证件?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副支队长吴英英介绍,申请人要办理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须提供填写完整的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和大一寸蓝底彩色数码光学照片1张;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此外,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证明。收费标准为《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证,6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个人游签注 (签注字头为“G”)20元/次。
  吴英英提醒广大市民,首次申请、换发或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15个工作日办结。持有本市签发的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10个工作日办结。(优生 志林 繁龙 懿茜 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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