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8/29 09:39

9月1日起,交通违法罚款推出一站式服务

9月1日起,梅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再推一项便民措施,梅州城区有200元(含200元)以下交通违法罚款的市民可在银行缴纳罚款后,交通违法记录可即时消除,市民不用再缴纳罚款后拿着银行开出的收据回到交警部门注销交通违法记录了。同时,交警支队以及市行政服务中心交警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设有银联POS机,方便群众刷卡缴纳罚款。
本着以人为本,减少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市民回来往返交警部门和银行的麻烦,9月1日以后,市民可到梅州城区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6大银行的全部网点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在这些银行网点缴纳了罚款后,银行的电脑系统与交警部门的系统联网,即时就能将相应的交通违法记录注销,这样既能减少市民路途上的奔波也能从根本上避免缴纳了罚款交通违法记录却没有注销的情况。这项措施主要针对200元(含200元)以下的罚款,200元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仍要先到当地交警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相应程序的处理后,方能在银行缴纳罚款。
目前,市民缴纳交通违法罚款要到指定的银行缴纳,银行收取罚款后开出收据,市民要持银行开出的收据回到开出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的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中心进行注销后,交通违法记录才能完全注销。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很多市民只是以为到银行缴纳了罚款就不用再回交警部门凭收据注销交通违法记录,等到驾驶证换证期满或者机动车年检时,被交警部门告知当初缴纳了罚款的交通违法记录还“登记在案”。遇到这种情况市民要么回到当初缴纳罚款的银行寻回缴纳罚款的收据,但是大多数情况是因为时间久远,银行的收据再也找不回来,市民只能再在银行缴纳一次罚款,然后凭银行开出的收据到交警部门注销交通违法记录。这样就造成了很多市民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此项便民措施,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科技强警,科技便民的一项成果。
据了解,目前此项便民措施只是现定于梅州城区车主,记者还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此项便民措施将在年底前逐步推进至全市各县。从明年1月1日起,交警违法处理窗口将取消现金支付方式。 (叶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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