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8/28 09:50

李金元带队督查《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贯彻落实情况

  昨日下午,市政协主席李金元到市国土资源局督查《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落实情况,并召开座谈会。他指出,要进一步深化认识,依法依规推进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加强对建设用地的供应管理和全程监管,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梅州提供用地保障。市政协副主席何梅林、李忠良,秘书长肖平和部分市政协委员参加了督查活动。
  据了解,《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朱泽君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好闲置土地,市委办、市府办要加强督办,市人大、市政协要成立专项工作组督查,齐心协力解决建设用地瓶颈问题。这段时间以来,国土资源部门通过查阅用地档案、核对卫星影像图片、现场勘查等方式,对近年来已供地但尚未动工建设的土地进行逐一清查、造册登记、建立台账。
  座谈会上,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解读了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主要精神,汇报了我市清理闲置土地工作进展情况。李金元对国土资源部门前段时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领导重视、行动迅速、依法依规,清理闲置土地工作取得了良好开局。他指出,当前梅州正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汪洋、省长朱小丹来梅调研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一园两特带动一精”产业发展战略,创建广东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建设特色宜居城乡,特别是加快推进“五区三城”建设,梅州迎来了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用地问题仍然是制约我市发展的重要瓶颈。对下一阶段的清理工作,他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查清原因,分类处置。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疑似闲置土地进行逐宗核对、分析、研究,依法认定、查清原因。对清理出的闲置土地,要采取“一地一策”的方法,科学确定处置方式。二是依法依规,稳妥推进。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打两建”活动,重点打击对土地资源圈而不用等行为,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工作。要把清理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建立机制,长效监管。要吃透政策精神,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推动清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和全程监管,防止新的闲置土地出现。要强化对各县(市、区)的指导,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形成协调联动、统筹推进的良好格局。(杨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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