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8/14 22:51

兴宁一收购销售病害猪 疑犯齐落“三打”网

沆瀣一气收购、销售病害猪牟利,兴宁警方深挖细查将这伙无良商贩一网打尽,8月8日,依法将宋某等6人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5月29日,兴宁警方会同经信、工商等多部门在该市坭陂镇东联村联合端掉一藏身于民房内的由宋某经营的私宰病害猪黑窝点。现场查获猪肉380斤、生猪6头及作案工具,抓获批发病害肉的陈某,宋某趁乱逃匿。
为了防止病害猪肉继续危害百姓的健康,兴宁警方火速组织警力展开侦查。6月14日,将宋某抓获归案,继而循线侦查,先后抓获了陈某新、钟某、刘某、李某等人。经审,该伙人交代了收购、销售病害猪的犯罪事实。经查,近几年来,宋某在兴宁市坭陂镇一小学侧自建房私自搭建屠宰场,并开始私宰生猪。经人介绍认识在兴宁市叶塘镇经营种猪养殖的钟某后,先后从钟某手中收购淘汰病残的生猪共计480条,4次从经营坭陂镇一养殖场的李某手中收购淘汰病残猪共计23条。宋某以平均每斤4.5元比市面便宜两元的价格从钟某、李某的养猪场里收购淘汰、病残猪,用人货车运回自己私设的屠宰场后,自己一人进行屠宰,有时也会邀在坭陂镇经营猪肉档的陈某一同屠宰。并将屠宰好的病害猪肉以比肉联厂销售价格便宜1.5元,即平均每斤6.5元的价格卖给陈某新、陈某、钟某、刘某等人,陈某新、陈某将从宋某手中收购的病残猪肉在自己的猪肉档上零售给周围的村民获利。刘某将从宋某手中收购的病残猪肉在自己承包的食堂提供给他人食用。自私设屠宰场至今总销售额约20多万元,宋某共获利5万多元。钟某、李某销售养猪场淘汰的病残猪分别获利3万多元、16000多元。(严清梅)

兵临城下 发表于 2012/8/14 23:44

大快人心!

暴力狂 发表于 2012/8/15 17:28

抓到去枪毙

小城小市民 发表于 2012/8/15 22:08

听说沐彬中学和兴宁一中承包食堂的人因为买病猪肉也被抓起来了,不知道是不是,有谁知道吗?????????

好国民党 发表于 2012/8/15 23:46

据我所知,大部分中学的饭堂和那些很便宜的又很让的饭店都使用这样的猪肉的。

zyx-603 发表于 2012/8/16 09:48

干得好。

宁江怒吼 发表于 2012/8/16 23:21

对经营食品行业要大动干戈!

gd193 发表于 2012/8/16 23:48

听说沐彬中学和兴宁一中承包食堂的人因为买病猪肉也被抓起来了,不知道是不是,有谁知道吗???????? ...
小城小市民 发表于 2012/8/15 22:08
是真的!承包兴宁一中食堂的赖老板现在已经关在看守所了!前几年沐彬中学食堂也是他承包的!

小城小市民 发表于 2012/8/17 11:37

一中和沐彬中学两间中学有一万多学生,这么多的学生吃的是这样的猪肉,简直是。。。。。。。。。。。。:@:@

小城小市民 发表于 2012/8/18 1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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