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8/3 10:24

梅州消防工作规划审议通过 指导未来五年消防事业发展

  (记者刘世锦 实习记者黄汶)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19人以内,年度万元GDP火灾直接损失率控制在0.64元以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 “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级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全部达标……这是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梅州市“十二五”消防工作规划》提出的目标。
  据了解,作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消防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保障。《规划》提出,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等级评价体系,将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建立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自律机制。鼓励发展提供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消防安全技术服务的中介组织。探索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消防安全评估体系和消防信用体系。2013年,人口5—10万人、年GDP超亿元的建制镇和全国重点镇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2013年至2014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建成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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