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8/1 09:59

超市成恶臭“老鼠窝” 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清理腾退

  因承租人拒绝腾退导致超市食品腐烂,店内散发出的难闻臭味令附近居民叫苦不迭。近日,梅江区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该宗店宇租赁纠纷案,请来垃圾清理车和环卫工人,对该超市进行清理和腾退。
  2010年5月16日,业主王某与梅州市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广东某超级市场有限公司签订 《合作经营合同》和《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超市负责人对位于梅城法政路和江南路交界处的店铺进行装修并按约向王某支付租金。从2011年4月起,该超市开始拖欠租金,王某多次向其致函,要求超市负责人交纳租金,但是一直未果。由于租金问题,王某将承租方梅州市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判决双方的租赁合同解除,超市相关方面应支付租金22.5万元等。判决生效后,被告人不但没有履行义务,还把超市大门一直紧锁整整一年,导致店内食品腐烂,发出难闻的臭味,引起了附近居民和商家的不满。而梅江区江南街道一招商引资项目的商家看中该店宇良好的地理位置,有意承租。今年7月11日,原告王某遂向梅江区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后,梅江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梅州市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第三人广东某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但在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自觉履行。于是,梅江区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在该院执行人员的组织下,环卫工人们共清理了两天,才把发出恶臭的“老鼠窝”给端了,王某也收回了店铺。(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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