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6/28 11:30

兴宁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培训班圆满结束

6月21日,为期两天的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培训班在市委党校圆满结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福泉、何新春、罗干忠分别主持了培训辅导课。新当选的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各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以及市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共22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这是我市人大去年换届后首次组织的一次代表培训。

此次培训班特别邀请了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何海燕、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范耀文和中共兴宁市委党校副校长、高级讲师赖立飞等3位同志为代表们进行专题授课,分别对《监督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进行了讲解。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福泉在开班仪式上作动员讲话时要求,参与培训的人大代表要深刻认识此次培训的目的、意义,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珍惜此次集中培训的机会,集中精力,勤于思考,把握重点,努力提高代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要严格履行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发挥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为加快推进“三园一区一基地”建设、加快建设工贸新城、人文秀区、绿色兴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培训课堂里,气氛轻松愉悦,代表们精神焕发,神情专注,认真地做着笔记,学习热情高涨,不时地对授课老师的精彩演讲报以热烈的掌声。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干忠在培训班总结讲话中强调,人大代表要树立大局意识,树立民生为重意识,树立主人翁意识,树立遵纪守法意识,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各自的履职实践之中,积极参与代表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做一名依法履职、为民代言的合格人大代表。

代表们认为,此次学习培训,虽然时间短,内容却很具针对性和实用性,老师的授课发言语言精炼,观点鲜明,分析客观入理,论述旁征博引,极大地激发了代表们的学习热情,是一次生动、精彩、受益匪浅的学习培训。

代表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培训,进一步了解了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掌握了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基本知识,熟悉了与代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决心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消化吸收好这次学习培训的内容,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水平,围绕市镇两级中心工作,在各自岗位上做出新成绩,同时表示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参与决策、监督协助、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和引导群众共同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 石战宇、巫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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