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6/17 10:45

大埔刘×章抢劫特困户获刑三年半 并处罚金3000元

  20岁的小青年刘×章,不靠自己的双手致富,却将黑手伸向自己的长辈、85岁高龄的特困户,抢走老人的扶贫款(详见本栏2月5日报道)。刘×章因此得承受三年六个月的牢狱之苦。
  今年1月9日,刘×章的“伯公”刘老伯,收到大埔百侯镇某村村干部与驻村扶贫工作组送来的生产扶贫金3000元。次日下午,刘×章以扶老人出来晒太阳为由,叫开了房门。由于老人不想出去,刘×章便在离开时将房门虚掩。然后,他来到事先准备好的地方,拿出头套戴在头上,再次进入刘老伯的房间,用透明胶纸封住刘老伯的嘴,将钱抢走后迅速逃离现场。案发后,刘×章将抢得的3020.5元交出,并由村干部将钱还给了“伯公”。
  大埔法院认为,刘×章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采用暴力方法入户强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己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刘×章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刘×章系自首,案发后主动退还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依法减轻处罚,遂依法判决刘×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雪清)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大埔刘×章抢劫特困户获刑三年半 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