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6/15 20:07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端掉一非法经营药品黑窝点

2012年6月14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部门端掉一个非法经营药品窝点。
是日,该局接到举报,反映在兴宁市兴城兴江东路56号的出租屋内存放有参附注射液等药品。接报后该局立即联合兴宁市公安局郊区派出所、东街派出所组织执法人员前往检查。
执法人员在该出租屋查获参附注射液等5种药品(货值金额2.4多万元),电脑及打印机各一台(用于打印销售参附注射液等药品的单据),药品销售单4份(货值金额为2万多元),印章6枚,记账本1本(往来账目达33万多元)。
经查,该出租屋的租屋人王某,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照,涉嫌非法经营药品,执法人员依法将涉案药品等相关物品进行查封扣押。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明影12 发表于 2012/6/16 15:57

顶一个,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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