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6/12 20:52

兴宁一精神病男子入庭芳医院刺伤医务人员 2人被刺身亡

精神病男子入医院刺伤医务人员
事发兴宁市慢性病防治院 3人被刺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身亡
2012年6月12日,一名有精神病的男子进入曾经住院治疗的兴宁市慢性病防治院(庭芳医院),持刀刺伤3名该院医务人员致重伤。截至发稿时,其中2名重伤者经全力抢救无效身亡。兴宁警方已将潘X雄抓获归案。
当天下午15时10分左右,家住兴宁市福兴街道的精神病男子潘X雄(38岁)手提皮袋,来到兴宁市慢性病防治院精神科医生办公室。因为曾经在该医院住院治疗过,在场医务工作人员都以为其前来抓药,未予以留意。该院医生李X莲(女,49岁)还询问潘X雄是否前来抓药,潘不予回答。这时,潘径直走到医生郑X云(男,40岁)背后,在他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从手提皮袋拿出一把长约30厘米的水果刀剌向郑X云,郑背部被剌二刀致重伤。见此情况,李X莲与另一名医生李X庆(男,40岁)和护工罗X万迅速起身向前制止,同时大声叫喊让在场10多名医务人员撤离。在制止和撤离过程中,李X庆被潘追到了没有另外出口的康复区。见此危急情况,已撤离的李X莲与罗X万再次返回,向前制止潘行凶,结果李X莲胸部和腹部被各剌一刀致重伤,李X庆胸部被剌两刀致重伤。整个事件过程仅数分钟,事发过程中,在场的另一名医生于15时13分左右打110、120报警。接报后,兴宁警方迅速出警,全力抓捕凶手,兴宁市120中心迅速派出医生前往抢救。16时15分左右,兴宁警方在潘X雄家中将其抓获归案。
事发后,梅州、兴宁两级高度重视。梅州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史明锋指示梅州市有关部门迅速派出专家汇合兴宁市人民医院医生全力抢救伤者。出差在外的兴宁市委书记陈略宇、市长谢胜扬立即作出指示,要求全力抢救伤者,尽快缉拿凶手,妥善安抚伤者及其家属,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市委副书记张小奎、副市长兼公安局长谢益民、副市长陈亮等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伤者,布控缉拿凶手,安抚伤者及其家属。
目前,重伤者李X莲、李X庆在兴宁市人民医院经全力抢救,分别于17时20分、18时30分抢救无效身亡。重伤者郑X云经手术后,生命体征平稳,目前仍然在兴宁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观察治疗。
据一医务人员及其同事反映,潘X雄于1999年5月至2011年3月,先后8次因精神病在兴宁市慢性病防治院住院治疗,最近一次住院治疗为2011年3月至5月。(兴公宣)

宁新苗条肥仔 发表于 2012/6/12 21:06

可怜的人,逝者安息,奋不顾身救人者精神高尚,只可惜........

罗浮人 发表于 2012/6/12 21:18

精神病神经病   其实人人都有神经病······

晖洒大地 发表于 2012/6/12 21:19

没了才知道什么是没了,可是我们缺失的东西谁能找回。

58198218 发表于 2012/6/12 21:19

悲剧啊。。。。。。

欢喜666 发表于 2012/6/12 21:27

早点枪毙了他!!

兴城528 发表于 2012/6/12 21:28

愿逝者安息。。。

蒲生 发表于 2012/6/12 21:40

向遇难者表示深切的哀悼

zdh 发表于 2012/6/12 21:41

愿逝者安息。。。

围龙人家 发表于 2012/6/12 21:46

愿逝者安息,向他们奋不顾身救人的高尚品德致敬!

若愚 发表于 2012/6/12 21:48

控制精神病人是政府系统工程

朱陈 发表于 2012/6/12 21:48

无可救药的神经病全部拉去枪毙

xnmh 发表于 2012/6/12 21:50

精神病人杀人不用负法律责任的吧…杀了白杀,能找目标下手看来不是精神病,要不就仇视那几个医生…

灰机很灰 发表于 2012/6/12 22:07

严惩凶手!
逝者安息!
哀悼.....

老吴 发表于 2012/6/12 22:07

无缘无故的杯具,哎,生命可贵啊,可是为什么就偏偏如此脆弱

芋头ing 发表于 2012/6/12 22:17

愿逝者安息。。

sunman 发表于 2012/6/12 22:17

狂鬼进村啦!!

兴宁老牛8 发表于 2012/6/12 22:49

3分钟后才报警,反应太慢了,还有保安那里去了呢?

henai 发表于 2012/6/12 22:54

不要培养自己的孩子做医务人员!上班没有安全保障,愿逝者安息!

henai 发表于 2012/6/12 22:55

李国庆!你是个好人。安息吧!

人间正气 发表于 2012/6/12 22:56

愿逝者安息!最可怜的是两个家庭的家属!
但出现这样的惨剧不得不让我们反思,精神病人杀人是不用负责任的,这次的事也是一样,潘X现在被抓了,下一步怎样呢?还是送回庭芳医院?其实兴宁发生像这样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了,基本上精神病人杀人每年都有几宗,抓了又不能关、不能判,发生了事情家属痛恨、知情群众同情,警察和精神病人家属也很无奈。为什么我们中国不能学习一下有些国家,多建一些非盈利性的精神病院,让精神病人得到救治,或最起码让精神病人得到有效的管制,完全依靠家属,恐怕是难以解决的。

dwy 发表于 2012/6/12 23:00

天气热,疯子多!请多多关心精神病人!!

hx678 发表于 2012/6/12 23:04

愿逝者安息,向他们奋不顾身救人的高尚品德致敬!

人间正气 发表于 2012/6/12 23:06

精神病人问题,值得关注。

剪刀 发表于 2012/6/12 23:19

太可怕了,向遇难者表示深切的哀悼。

人间正气 发表于 2012/6/12 23:25

再次发生这样的惨剧,不得不让我们反思,该怎样保证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如何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管制?精神病人杀人法律上不负责任,警察抓了也拿他没办法,不能关也不能判,难道还把潘XX送回庭芳医院?是否能由政府出资多建些非盈利性的精神病院,在减轻精神病人家属负担的同时减轻社会负担,让精神病人得到尽可能的救治的同时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管制。
愿逝者安息,两个可怜的家庭能节哀!

天上人间 发表于 2012/6/12 23:36

假如这些样的事件发生在大街上该谁负责呢?满街游荡的精神障碍患者是不是该“三打二建”?!

健康财富 发表于 2012/6/13 00:54

愿逝者安息。。。

尼是耐来 发表于 2012/6/13 01:45

精神病人强制治疗是政府的事,也是政府部门责任,就是没人管........

冷眼看世事 发表于 2012/6/13 04:32

悲剧啊!愿逝者安息。看着欧洲杯,却在思考着这悲剧:第一、治疗精神病人的医院应该要有一定的安保力量才能保护好医生和其他人的安全,第二、不知道医院有没有制定精神病人发病后出现伤害事件的应急预案没有,有没有按预案演练过,第三、我们的人民警察实在不敢恭维,报警后警察多长时间到现场我不知道,但从报警到抓到人花了一个多小时,还是在精神病人家里抓到的,要是他狂性更加凶狠的话,再伤及路人的话,不知还有多少人受到伤害。出事的地方离公安局、离河背派出所才有几米远?警察啊,驼衰人的警察。

老吴 发表于 2012/6/13 05:52

3分钟后才报警,反应太慢了,还有保安那里去了呢?
兴宁老牛8 发表于 2012/6/12 22:49


    发生这种突发的事件,你能追究保安的责任吗,恐怕不能吧,标题都说砍人者是精神病的,人家砍了人就回家等警察抓,如果是正常的人还会束手就擒吗

老吴 发表于 2012/6/13 05:55

悲剧啊!愿逝者安息。看着欧洲杯,却在思考着这悲剧:第一、治疗精神病人的医院应该要有一定的安保力量才能 ...
冷眼看世事 发表于 2012/6/13 04:32


    分析的很有道理

曾大海 发表于 2012/6/13 07:01

悲剧啊!愿逝者安息。看着欧洲杯,却在思考着这悲剧:第一、治疗精神病人的医院应该要有一定的安保力量才能 ...
冷眼看世事 发表于 2012/6/13 04:32


    你说的很有道理,而且几乎所有的精神病医院安保工作都是按照你说的思路来开展的。我前几年陪一位朋友去梅城环城北路那间梅州最大的精神医院探望他的亲人。里面的安保措施并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样轻松。一般人可以说要进去“”康复区“根本不可能,患者要想从里面溜出来更比登天还难。
我们大可不必把这件偶发性质的事情扯得太远。只是医院方面太平日子过久了,本来应该有的警惕性别丧失了。最后对遇难医生表示哀悼。

墨池 发表于 2012/6/13 08:56

现在生活好了。压力却大了。神经病也多了。到处听到神经病砍死人的事

0313 发表于 2012/6/13 08:59

悲剧啊!希望逝者走好!

知情 发表于 2012/6/13 09:17

好人,一路走好。

hdm604a 发表于 2012/6/13 09:23

那位女医生自己脱险后又返回去救同事,导致自己身受重伤而身亡,实在是令人动容。逝者安息,生者节哀!

fuisui 发表于 2012/6/13 09:48

愿逝者安息!最可怜的是两个家庭的家属!
但出现这样的惨剧不得不让我们反思,精神病人杀人是不用负责任的 ...
人间正气 发表于 2012/6/12 22:56



    说的好。

allen0753 发表于 2012/6/13 09:58

深表同情

乐仙 发表于 2012/6/13 10:02

愿逝者安息!

监督官 发表于 2012/6/13 10:13

现在医患紧张,不要说精神病人、就是正常人一样有杀人动机的,医疗费用只高不下。。这不是医生的错!!!
师母一路走好。

放飞心语 发表于 2012/6/13 10:26

面临危险白衣天使毫无畏惧奋不顾身阻止恶行营救同事的精神让人感动和敬佩,愿逝者安息。

zyx-603 发表于 2012/6/13 11:16

希望悲剧不再重演。

兴宁亚哥 发表于 2012/6/13 11:39

强烈建议办公室以及校园门卫室配备干粉灭火器,既可以灭火,又可以当武器,对准狂鬼一阵猛喷!对准歹徒眼睛猛喷,可以瞬间制服歹徒。

转角就离婚 发表于 2012/6/13 12:02

愿逝者安息,向他们奋不顾身救人的高尚品德致敬!

红炉一点雪 发表于 2012/6/13 12:11

愿逝者安息,向他们奋不顾身救人的高尚品德致敬!

红炉一点雪 发表于 2012/6/13 12:11

愿逝者安息,向他们奋不顾身救人的高尚品德致敬!

dszq128 发表于 2012/6/13 12:12

kkkkkkkkkyikkkkkkk

缺钙 发表于 2012/6/13 12:27

心好痛啊!医务人员是高风险职业,希望国家政府能多替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医闹逼死医务人员,半癫狂的乱杀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人不是神

diaoqianer 发表于 2012/6/13 12:29

此文的作者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可有考虑过当事人的心情,什么叫“见此情况,李X莲与另一名医生李X庆(男,40岁)和护工罗X万迅速起身向前制止,同时大声叫喊让在场10多名医务人员撤离”,当时的情况是这样吗?根本就只有三个医务人员在办公室里,如果真有十多个人的话会二死一伤吗?还有当李·庆的家属向医生求救的时候竟然掉头就走,这样的事实为什么不写出来,那些所谓的医生,什么叫做救死扶伤,什么叫做人道主义,不要说是你们的同事,就算是陌生人你也要负起你医生的职责,你们配叫医生吗?????请某些作者如实的报道事实的经过,不要为了某些原因而把事实掩盖,这样做太对不起死去的人了,。,你们真的还有良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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