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6/12 17:17

兴宁交警大队兴南中队交通安全宣传进乡镇


  6月7日,兴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兴南中队为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近期辖区刁坊镇范围内发生两宗村民驾驶摩托车单方跌倒造成驾驶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组织民警到刁坊圩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文明交通”等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全力推动全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开展。

    6月7日上午,兴南中队中队长罗建洪、指导员罗云辉带领民警会同刁坊镇人民政府、刁坊派出所工作人员,利用墟日村民赶圩赴集的机会,在人流高峰地段、时段,到刁坊镇圩镇街头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民警利用悬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图片和挂图,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通过血淋淋的案例,向广大村民讲解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重要性,剖析了“无证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让行”、“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其法律责任。同时现场演示酒精测试仪的使用,让群众现场体验酒精测试,要求群众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并向广大群众发放安全常识小手册等交通安全宣传资料1300多份。整个宣传活动形式生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一步增强了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的一致欢迎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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