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6/8 09:25

近三年全市溺亡学生77人 悲剧何时不再上演

  每年夏天来临,清凉解暑的游泳运动成了不少学生的首选。然而伴随着清凉快意而来的,是溺水事故的频频发生和一个个鲜活生命的离去。
  6月4日下午,大埔县西河中学初一学生小官放学后失踪,其衣物被发现放在西河镇漳北村漳溪河畔,而其尸体于6日在西河镇漳溪河铁吊桥河段被发现。
  5月19日下午,五华县水寨镇5名中学生在琴江河游水、玩耍时,其中两人不慎被河水冲走。
  4月21日下午3时许,平远县仁居镇中学生小明与另外2名同学结伴到飞龙村磷石下山塘游泳。小明在游泳时失踪,次日其尸体被打捞上岸。
  4月2日,大埔3名中学生在汀江河茶阳镇印山背大沙坝河段游泳时遇难……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4月以来,全市共发生学生溺水事故8宗,死亡11人,失踪1人。
  近三年全市溺亡学生77人
  每年夏季的溺亡事故,是我市中小学生暑期意外死亡事故重灾区。据市公安局统计,去年,全市溺水死亡学生人数为32人,2009年至2011年近三年来全市溺水死亡学生人数累计77人。在发生的游泳溺水死亡事故中,五华县为“水祸”重灾区,三年来该县溺亡学生人数累计30人,占溺亡学生人数的39%。与之对比鲜明的是,梅江区近三年来没有发生学生因游泳溺水死亡的意外。
  “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多发生在农村地区的河流、山塘、水库等户外,天气越炎热,事故就越多发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科副科长邓依萍告诉记者。
  “纵观近两年五华县发生的学生溺水事故,均是发生在假期或课外时间。现在农村的孩子许多都是留守儿童,因为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外打工,跟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一起生活,隔代抚养,缺乏沟通与交流,安全知识普及不到位 。”五华横陂派出所教导员赖瑞华从事学校法制教育多年,每个学期,他和同事都会到辖区中小学上法制教育课,普及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知识。
  该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邓日忠指出:“学生溺水事故频发,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形式单一、教育效果不够深入人心是一方面,但家庭教育、监管严重缺失,也是学生溺水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很多留守儿童缺乏有效的教育引导。”
  五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长张炳忠接触了大量的学生溺水事故,他指出了更深层次的因素:“在五华农村几乎没有正规的游泳场馆,学校也没条件开设游泳课,学生因此缺乏正规的游泳技能培训,也为事故发生埋下了隐忧。”
  预防学生溺水不能唱“独角戏”
  不少溺水事故发生后,遇难学生的家属均提出,山塘、水库的管理者应加强防护措施,做好安全警示工作。同时,他们也承认自己没有好好地履行监护责任。
  然而,家庭教育监管到位并不是预防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完全应对手册。张炳忠认为,游泳既是一项强身健体的运动,又是一种生存技能。尽管溺水事故频频发生,但也不能谈“水”色变。喜水是人的天性,“堵”是堵不住的,应该从安全教育和条件改善等各方面进行疏导。公安机关必须结合正在开展的“三访三评”活动,深入农户,特别是对那些留守儿童、少年,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但是,预防和应对学生溺水,不能只唱独角戏,需要全社会联动,共同解决。警方认为,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应培养学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掌握一些自救常识。首先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勿私自到江河、湖泊、山塘等水文复杂等户外游泳,一切游泳活动应在家长或成年人的看护下进行,选择到救生设施完善的泳池游泳,远离 “野泳”。其次是了解自救常识,学会游泳,掌握游泳的技巧和自救方法。(文君 晓春 清芳 丽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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