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6/5 09:39

兴宁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统一实行项目扶持

  兴宁读者丘先生:我是大坪镇钳口陂水库的移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小型水库移民可获得后期扶持资金。我听说部分乡镇的移民已收到这笔扶持资金,而我们这儿的几百名水库移民却一直未收到,不知是何原因?
  兴宁水库移民工作办公室:按国务院 《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规定,从2006年7月起,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实行后期扶持,扶持时间20年,每人每年600元。考虑到小型水库移民的实际困难,省委、省政府积极筹资,帮助小型水库移民解决生产生活和基础设施等遗留问题,并从去年下半年启动实施,扶持时间和标准参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统一实行项目扶持,即统筹前10年后期扶持资金标准,其中60%(即每人3600元)用于移民住房改造,40%(即每人2400元)由移民村统筹用于移民村道路、饮水安全、供电、小型农田水利、生态与环境保护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兴宁市2006年-2010年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计划刚批复下达,兴宁市水库移民工作办公室将积极稳妥地落实好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cfl196788 发表于 2012/6/5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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