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5/31 10:22

兴宁市扎实做好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5月27日23时至28日8时,我市遭遇特大暴雨,局部地方山洪暴发,4万多人受灾。灾情发生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快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于5月29日组织12名执法人员,到受灾严重的大坪镇、黄陂镇、罗岗镇等三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灾区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深入受灾地区餐饮服务和药械经营企业,调查经营企业受损情况。并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指导受灾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同时检查食品和救灾药品储存供应保障情况,确保救灾应急食品、药械的供应。
二是加强药械市场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发热类、防治皮肤类、肠道传染病类、抗生素类、注射剂类、消毒类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确保灾区上述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供应。严禁被洪水污染、变质的药械上市流通和使用,严厉查处借洪灾之机制售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加强对遭受洪涝灾害地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使用被洪水浸泡、污染、变质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严禁使用因水灾造成的内在质量受损、包装和标识模糊不清等不能正常使用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杜绝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进入餐桌。
四是要求地处洪涝灾区餐饮服务及药品经营单位,在对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未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前,不得进行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我局共检查药店15家,餐饮服务单位23家,未发现经营企业经营被洪水污染、变质的药械和使用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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