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5/29 17:14

兴宁市召开创建“廉洁镇村”活动动员会

会议现场    5月25日上午,我市在市会展中心召开兴宁市创建“廉洁镇村”活动动员会。市委书记陈略宇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锐清对创建“廉洁镇村”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会议由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罗苑铭主持。

    市委书记陈略宇指出,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三园一区一基地”建设,扎实开展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加大了交通、水利等建设力度,促进了经济发展,农村基层集体“三资”日益壮大。如果没有健全的监督机制,就会存在巨大的廉政风险和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我们必须努力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廉洁镇村”创建活动,促使农村决策更加民主科学、“三资”管理更加民主规范、群众监督更加民主有效。

    他强调,各镇(街道)要在创建“廉洁镇村”活动中,注重抓好如下工作:一要夯实群众基础。在村务管理工作中,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兑现好群众利益;要注意收集好、解答好、办理好群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群众基础。二要明确工作重点。着力营造浓郁廉洁氛围,规范“三资”清理监管,突出关键环节和敏感领域风险排查,强化基层民主监督,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三要坚持常抓不懈。镇、村两级干部要提高制度执行的自觉性,把执行制度作为常规化、日常化行为,确保创建工作常抓不懈。四要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镇街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及时跟进,对工作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要给予提醒注意、追究责任。

    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锐清对创建“廉洁镇村”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他提出,各镇(街道)在创建“廉洁镇村”活动中要切实做到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工作信心;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形成整体合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做出新亮点,取得新成效。

    各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市创建“廉洁镇村”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相关科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第5-8组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兴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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