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5/18 10:07

宁新街道“四抓”机制贯彻落实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

4月12日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后,宁新街道及时召开干部大会,认真贯彻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并按照会议提出的要求,认真查找工作滑波的根源,深入分析反省,制定改进措施,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通过“抓督查、抓责任、抓激励、抓问责”,促进人口计生工作落实到位,坚决甩掉计生落后帽子。
一、抓督查。对各阶段布置的工作任务,主要领导亲自督查,定期或不定期调集各村(居)委驻村领导、驻村组长、计生专干、村支部书记进行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度缓慢,打不开局面的,主要领导亲自召集上列入员召开工作推进会,在一段时期内工作仍无进展,召开镇村干部大会,由上列人员在大会上说明原因并作表态发言,以抓督查,抓汇报,抓进度促进计生工作的落实。
二、抓责任。进一步完善包户责任制,完善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围绕“层级落实、动态管理、责任到位、奖惩分明”的总体目标,完善层级动态责任制,用“一表一册”加强“五包”责任制落实,建立经常性动态监管工作机制,推进包户干部真抓实干。全面完善人口计生工作责任追究“逐月考核、季度兑现”责任追究,落实包户干部责任,督查包干对象按时参加“三查”和落实节育措施,千方百计抓好整改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抓激励。①经省、梅州计生检查考核达标的,给予该中选村镇村干部奖励3000元(协检村给予1500元奖金);兴宁市检查考核、评估达标、计划生育各项指标达标的,给予该中选村镇村干部奖励800元奖金(协检村给予400元奖金)。并给予计生办同等奖励。②经省、梅州计生检查考核成绩突出,授予年度“先进单位”称号的,给予该中选村镇村干部奖励5000元(协检村给予2500元奖金);或授予年度“表扬单位”称号的,给予该中选村镇村干部奖励4000元(协检村给予2000元奖金)。并给予计生办同等奖励。③经兴宁市检查考核成绩较好,授予年度“先进单位”称号的,给予该中选村镇村干部奖励3000元(协检村给予1500元奖金);或授予年度“表扬单位”称号的,给予该中选村镇村干部奖励1000元(协检村给予500元奖金)。并给予计生办同等奖励。④完成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的,按各时期集中服务活动奖励规定执行。
四、抓问责。对凡在省、梅州、兴宁检查考核中造成目标管理责任制不达标(包括降级和通报批评)的,或造成被“黄牌警告”、“提醒注意”等相关责任人落实责任追究,实行“一票否决”。检查考核村的挂点管片领导、驻村镇干部(含镇专干)当年不得评优评先,取消13个月一次性奖金,村(居)委干部(含计生专干)取消全年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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