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5/14 11:01

梅州市明起启用电子普通护照 办理流程略有变化

  记者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获悉,从5月15日开始,全国将统一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普通护照。为确保启用电子普通护照工作顺利实施,我市已于近日对系统进行升级。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市护照申请量逐年递增,2009年全市护照申请13076人、2010年16817人、2011年达21315人,平均每年递增27%。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人表示,明日起启用的电子普通护照是在传统本式护照中嵌入电子芯片,用于存储持照人个人基本资料以及面部肖像、指纹信息等。电子普通护照采用了更为可靠的数字加密技术、更加先进的印刷防伪技术,以及更加美观的主题图案。据介绍,相比现在的普通护照,办理电子普通护照的流程略有变化,将增加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和签名式样。十六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电子普通护照,出入境管理部门均会现场采集申请人的指纹信息。不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请电子普通护照,监护人同意提供申请人指纹信息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现场采集。申请人因手指条件等原因无法采集指纹信息的,不影响电子普通护照的申办和出入境边防检查。此外,申请电子护照需于受理时在前台民警提示下,当面在《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中签名(提前签署视同无效),以便出入境管理部门将申请人签名信息扫描至电子普通护照资料页。学龄前儿童等不具有签名能力的申请人可以不签名。除此之外,申请条件、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均与以往相同。
  电子普通护照启用后,原普通护照在有效期之内仍可继续使用。由于电子护照内置敏感的电子元器件,为保持其最佳性能,使用时请不要将电子普通护照弯折、打孔或者暴露在极端温度、湿度环境中。 (游文君 吴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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