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5/1 23:43

辞工被扣钱,工人有话说

  今天是劳动节,我们来谈谈有关劳动者的权益问题。老家在兴宁的小陈说,他今年2月份到梅城一家电路板厂任职,但4月份辞职离厂的时候,厂方却扣了他960元,小陈想不明白了,自己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本可以拿到1千3百多元的工资,但离厂时拿到手的仅有3百多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小陈说,他在厂里做的是电镀工作,之所以会选择辞职,是因为电镀时需要接触的化学原料让他的双手受不了。
  小陈:一开始做两三天就没什么事,一个星期后手就过敏,会烂,会很痒。
  在坚持了近一个月后,小陈见自己的双手老不见好,只得向厂方递交了辞职申请。
  小陈:3月15日交了辞工书,也批好了的。
  按理说,提前一个月递交辞工书,到4月15日,小陈就可以顺利离厂了。但小陈告诉记者,就在这段时间,厂方主管找到了他。
  小陈:4月19日那天,主管说要调高工资,我说我还不能答复你,我说我说不准,因为手过敏,做不了,他也答应得好好的,就让我去拿回辞工书,但我没有去拿,19日那天,但结果他那天就帮我撤掉了。
  小陈称,对于主管已经将他的辞职申请撤销一事,他根本不知情,后来他再次向厂方咨询他辞职一事,厂方却给了他这样一个答复。
  小陈:结果无缘无故变成我急辞工,扣了500元,还有培训费300元。
  对于培训费一事,小陈说当初他入厂时,厂方压根就没有提及过。而厂方直接在他的应得工资中扣除了所谓的罚款,小陈认为厂方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小陈:如果这个加班费他算足给我的话,我最低都能够领到1400多元的,但现在四月份这个月辞工才领了393元。
  对于小陈所说“对撤销辞职申请不知情”一事,厂方一位姓张的主管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作出了这样的回应。
  厂方主管:当时他的辞工书我已经批了,四月份我也刚过来不久,我就打算将员工的工资作一次大的调整,他就说他不走了,他去把辞工书拿回来。
  厂方主管称,小陈的辞工申请撤销后,按照程序应该重新填表报批,但他要求马上离开,厂里也只能对其作出相关处理。
  厂方主管:这个人是经常性旷工不上班。我过来时间也不长,后来我劝他、跟他谈也没有用。他是急辞工、厂里有规定,培训费,急辞工那些都是按制度办的。
  记者:当时他入厂的时候,厂方有没有跟他说明这些事项?
  厂方主管:厂规厂纪这些都贴在墙上,都有的。
  然而厂方依照厂规对劳动者作出相关处罚?这是否合理呢?
  厂方主管:厂有厂规,到哪都是合理的,说的过去啊。
  
  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的建议是,工厂可以依照厂规作为惩罚员工的依据,但厂规厂纪的形成必须是要在遵循现行法律的前提下,还要符合相关的程序。至于小陈在入厂时是否与厂方签订了相关的协议、合同,双方之间的约定究竟是怎么样的?目前双方都不能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建议小陈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给自己讨回一个说法。

宇宙大爆炸 发表于 2012/5/2 07:35

去劳工局告他.

曾大海 发表于 2012/5/2 07:38

好!528之所以人气旺,就是因为有实质性内容,讲的都是民众生活、工作中实际遇到的问题。
希望有这方面经验的人士来客观公正的给出一个解决方案。也欢迎张果老那样的赛牙的极端老愤青来泄泄心中的愤懑之气!

姝妮 发表于 2012/5/2 14:12

去当地劳动局,不行就报今日一线!

sunman 发表于 2012/5/3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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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man 发表于 2012/5/3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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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man 发表于 2012/5/3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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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man 发表于 2012/5/3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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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man 发表于 2012/5/3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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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xinbiao2008 发表于 2012/5/5 16:20

深圳工厂罚款最多也不可超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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