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528 发表于 2012/2/19 10:39

梅城饮用水水质公告

(2012年2月18日)
  注:1、市自来水公司水质由市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清凉山水源水质由市环境监测中心检测。
  2、出厂水和末梢水执行GB5749-2006标准,其中浑浊度在特殊情况下可为3NTU。
  3、二氧化氯限值:出厂水为0.1~0.8mg/l;末梢水为≥0.02mg/l。
  4、2011年1月1 日开始,出厂水每年在枯水期,丰水期各监测 1次,末梢水每月监测 1次。
  梅州市卫生局、环保局发布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梅城饮用水水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