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528 发表于 2012/2/11 09:56

兴宁法院率先在全市基层法院成立审务督察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作风建设,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清正廉洁、高效为民的法官队伍,近日,兴宁法院率先在全市基层法院中成立审务督察领导小组。
  审务督察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开展日常督察和专项督察活动,推动人民法院的纪律作风建设。一是开展专项督察。定期不定期对法院审判纪律作风、庭审行为、上下班考勤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二是对法院办案全过程进行督察。对案件从立案、庭审、裁判、执行及涉诉信访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督察。三是采取灵活多样的督察方式。根据不同的场合和情况,采取定期督察与临时抽查相结合,口头督察与书面督察相结合,内部督察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审务督察,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法院工作。四是建立督察档案,对督察结果实行每周通报,并与年度目标考核和年度评先评优相结合。 
  (刘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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