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528 发表于 2012/1/8 11:03

持有和使用伪造信用卡 当事人被判刑8个月

  用伪造的信用卡在珠宝行拟消费近2万元时,被店员当场识破,并扭送到公安机关。近日,五华法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去年9月4日,茂名籍青年钟某伙同绰号“重龙”、“三毛”,经事先商量持伪造信用卡从广州乘车至五华县城实施 “消费”。当日下午3时左右,钟某在县城某珠宝店选购好价值近2万元的黄金首饰后,用6张伪造信用卡刷卡时,被店员当场识破并扭送到公安机关。

  经法院审理认为,钟某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且持有,且持有数量较大,依据《刑法》有关规定,法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甘焕东 涂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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