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528 发表于 2012/1/6 09:37

梅州市从今年起实行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

  (记者罗渊宜)记者从昨日市政府召开的推进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从今年起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市委常委、副市长叶胜坤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陈丽霞主持会议。

  按照省统一部署,去年底以来,市委、市政府决定整合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有利于打破城乡二元界限,城镇与农村户籍居民将享受到统一制度、相同待遇、均等服务;有利于医保制度良性发展,医保统筹水平和保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从本月起,属新农合和原城镇居民医保的业务均按原政策和经办规程办理,待《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后,各地统一执行新的医保政策。

  叶胜坤强调,医疗保障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重要的民生问题之一。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平稳交接、业务不断、缴费统一、待遇不减、各负其责”的要求,确保新经办机构尽快运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服务质量有更大提升,强力推动这项工作规范管理、有序运行、良性发展。

  陈丽霞要求各级各地要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扎实推进各项整合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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