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528 发表于 2011/12/28 18:00

兴宁市多部门联合开展“清剿火患”圣诞“零点”夜查行动


   12月24日、25日晚,兴宁市公安、消防、治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应急办等部门联合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零点”消防安全夜查行动。行动中,一KTV因安全出口堵塞被临时查封。

      24日、25日晚,兴宁市“零点行动组”由公安局副局长张善波统一组织指挥,多部门联合行动,兵分两路,深入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进行“平安夜”消防安全监督巡查。检查中,联合检查组对各娱乐场所是否经过消防行政许可、是否符合原审批范围和要求、消防安全检查巡查记录是否详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配备齐全且完好有效,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制度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并随机抽查询问各场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措施以及从业人员对“四个能力”知识的掌握程度。检查组人员每到一个处都要求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决不能麻痹大意,切实加强值班巡查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特别是提醒禁止出现燃放烟花爆竹、点燃明火,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一KTV四楼安全出口堵塞,严重影响人员疏散,当即对该KTV四楼进行临时查封,并告诫业主在经营中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到位。

      兴宁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谢益民要求: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要铁腕整治,务必坚持“六个一律”: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一律查封;对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一律强制执行整改;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拒不改正的一律坚决打击;对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从重处罚;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一律实行强制拘留;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造成过失,引起火灾的,一律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彭国通 温永康)

崖系兴宁人 发表于 2011/12/28 21:36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造成过失,引起火灾的,一律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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