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528 发表于 2011/12/28 09:35

兴宁法院“主动执行机制”改善执行难 为民兑现权益

  今年8月中旬,老杨到兴宁市人民法院立案并签下《主动启动执行程序确认书》,法官告诉他:“法院判你胜诉后,债务人若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偿还债务,执行法官会马上启动‘主动执行’程序,在最短的时间内为你兑现权益。”10月14日,执行法官打电话给老杨,“你的钱款已经执行到位了。”“啊,我想至少需要个把月呢,没想到那么快就搞定了”,听到电话那头传来的喜讯老杨激动不已。原来,家住兴宁市的老杨和曾东是十几年的老朋友,2009年曾东因扩展生意向老杨借款4万元,并一再表示一年后必将如数奉还。念及朋友的情分,老杨爽快地答应了。一年的期限后曾东却迟迟不归还全部债款。老杨只好到法院打官司,兴宁法院“主动执行”新机制帮了他这个大忙。

  兴宁法院作为广东省主动执行试点法院,至今已有一千多人像老杨一样享受了此项服务。主动执行机制在梅州两级法院的全面铺开,有效推动了全市法院工作的全面提升。今年1-10月,全市法院执行收案2952件, 实际执行率为98%,执行到位率为84.76%,执结标的额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0%。(张孟棋 温英 吴杰辉)

崖系兴宁人 发表于 2011/12/28 22:03

主动执行机制”改善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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