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528 发表于 2011/12/17 10:29

非法储存甲醇导致火势蔓延[纸品厂火灾]

  15日下午,兴宁兴田街道一纸品厂发生火灾,由于该厂违法储存甲醇致使火势蔓延,附近小学师生全部转移,幸亏消防官兵扑救及时,才无人员伤亡。16日凌晨,纸品厂老板张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品被兴宁警方刑事拘留。

  15日下午1时33分,110报警台接到报警,兴宁市兴田街道原兴宁棉纺厂内的一间纸品厂发生火灾。事发后,兴宁市领导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公安、安监、消防、交警、卫生、供水、供电及兴田街道办等工作人员进行灭火扑救,疏散附近的汉芬小学全体师生及周边群众,并对现场周边实行交通管制。至下午3时45分,大火被扑灭,抢险人员随即对该厂进行“地毯式”搜查,未发现人员伤亡。

  据了解,发生火灾的纸品厂是一间私人企业,老板张某是兴田街道办人。经初查,今年4月份,纸品厂老板张某买进4吨多甲醇非法存放厂内,使用后还剩2吨多的甲醇致使火势蔓延。目前,火灾原因和火灾损失正在调查核实中。

  (罗伟义)

幸运☆星 发表于 2011/12/17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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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ZS600 发表于 2011/12/17 20:10

老板张某,能不能详细点,叫什么名

崖系兴宁人 发表于 2011/12/17 21:41

纸品厂老板张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品被兴宁警方刑事拘留。

小小鱼儿 发表于 2011/12/17 22:12

{:5_311:}

←权★男→ 发表于 2011/12/17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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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ndx123 发表于 2011/12/17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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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古里 发表于 2011/12/19 16:53

自用的也算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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