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528 发表于 2011/12/8 09:51

兴宁市公安局集中销毁机动车591辆

12月5日下午,兴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非法拼装、假牌假证、套牌无证和报废机动车辆进行公开销毁。

  在销毁现场,挖掘机的强大压力瞬间将一辆辆假牌假证、套牌无证和报废机动车辆压成废铁,机械的轰隆声以及被销毁机动车的碎裂声充斥着整个现场。据悉,这次共销毁到期报废、无牌无证、涉牌涉证等机动车591辆,其中摩托车504辆,汽车87辆。

  长期以来,超载运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及套牌机动车辆违法上路行驶,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消除安全隐患,兴宁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连续开展“百日整治”、“三超一疲劳”等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大设卡查处的力度,大力来整治涉牌涉证车辆,严厉打击机动车超载、超员、假牌假证及套牌机动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减少“马路杀手”,全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彭国通 肖巧璇)

肖先生 发表于 2011/12/8 10:50

12月5日下午,兴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非法拼装、假牌假证、套牌无证和报废机动车辆进行公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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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528 发表于 2011/12/8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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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兴宁发展 发表于 2011/12/8 12:30

力度不够需加大力度,按警员人数定数量!

741456790 发表于 2011/12/8 15:50

浪费 啊,十分浪费

坏蛋 发表于 2011/12/8 16:35

哈哈,有废品卖了。。。。。。。。。。

道济 发表于 2011/12/8 17:43

交警最低损失504X200=100800+87X1000=87000合计:187800

崖系兴宁人 发表于 2011/12/8 21:58

减少“马路杀手”,全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颍川堂 发表于 2011/12/9 13:56

交警作秀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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