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528 发表于 2011/9/22 22:06

兴宁市公安局长走访规劝 再掀“清网”高潮

21日,兴宁市委常委、公安局长谢益民连续赶赴黄槐、黄陂、罗浮、罗岗、大坪、叶塘等六镇检查督导“清网行动”工作,亲自约谈在逃人员家属,规劝在逃人员家属劝导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外理。其他局党委班子成员也分赴各自挂点派出所,走进在逃人员亲属家中,政策攻心,让在逃人员家属积极动员在逃人员早日投案自首。

    21日一大早,兴宁市委常委、公安局长谢益民就在分管刑侦副局长罗伟航的陪同下来到黄槐派出所,与黄槐派出所辖区内的5名在逃人员家属座谈。谢益民从情、理、法方面晓之于情、动之于理对在逃人员家属的说服规劝深深的烙在了他们的心坎上,纷纷表示尽能力做好负案在逃人员的规劝工作,争取宽大处理。听说,公安局一把手亲自来做规劝工作,负案在逃2年的逃犯黄某在其父的陪同下主动到黄槐派出所投案,监于黄某有符合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关于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和脱逃罪犯投案自首的通告”精神,当场为黄某办理了监视居住法律手续。

    随后,谢益民一行来到黄陂派出所,会同当地党委、政府负责人一起真诚劝导在逃人员家属,想办法联系上在逃人员,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3名逃犯同样听到公安局长前来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而早早到了派出所投案,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忏悔。

    在罗浮镇, 6名在逃人员的家属在村委干部陪同下来到派出所,针对在逃人员家属的对在逃人员投案后法律惩处的忧虑,谢益民当场向在逃人员家属诠释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表明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对可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依法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羁押性强制措施,法院判处时也将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打消在逃人员家属思想顾虑。

    政委吴伟明在挂点兴田派出所,针对兴田辖区在逃人员数名是挂靠户口,家属都不在辖区居住的情况,专门召开居委治保主任会议,动员民警和居委干部发动群众敦促、规劝在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公安局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也纷纷走村入户,上门到在逃人员所在村、居委和在逃人员亲朋家中,动员在逃人员亲朋规劝在逃人员早日投案自首。

    通过强大的真诚规劝和宣传攻势,当日即有9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走上悔过自新之路。

    据了解,为了促进社会和谐,兴宁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大“清网行动”追逃和规劝力度,掀起“清网行动”新一轮高潮。(罗伟义、温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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