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528 发表于 2011/9/20 22:19

兴宁市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兴宁市刁坊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工程地点新兴、瑶岗、红光、建兴、新光、金银、刁潭等村
招标单位兴宁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地
点兴宁市兴城机场路
公告时间2011年9月20日起公告编号兴代:
工程概况项目估价12987600元建设规模13000亩

期120个日历天资金来源国家和省、市、县级财政拨款
本工程位于兴宁市刁坊镇,已由粤财农综2号文批准实施,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现决定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总投资预算:壹仟贰佰玖拾捌万柒仟陆佰元(小写12987600元);主要建设内容:衬砌渠道总长46.5公里;整修机耕路18.69公里以及附属耕作桥、人行桥。。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方、毛石砌筑、砼浇筑、防渗渠道、田间道路等农田水利工程项目
投标报名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2、投标人须具备三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的企业;该企业在兴宁市范围内承建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基本农田整治、基本农田示范区等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相关行政业务主管出具的竣工或在建工程证明资料;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水工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或建筑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工工程师或以上职称;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分别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B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
凡在水利主管部门或建筑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报名要求截止时间2011年9月28日下午05:30报名时间2011年9月28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30
接受报名单位兴宁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联

人黄铭兴
联系电话0753-3398484
地址广东省兴宁市佛岭机场路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⑵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复印件;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生生产管理人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A证,B证,C证)复印件;⑷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及职称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复印件;⑸水利工程施工业绩证明(同时提交中标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该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确认其真实性)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报名资料一式二份,用A4纸规格装订成册。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咨询投标报名人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11年9月30日到兴宁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30),整套招标文件1500元(含图纸),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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