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528 发表于 2011/9/20 22:16

省局督导组到兴宁地税局指导开展 “三项行动、一项活动” 工作

9月15日,省局征管处陈汉钗处长率领省局督导组在梅州市局饶羽平副局长及相关科室人员的陪同下,到兴宁局指导开展“三项行动、一项活动” 工作。
    督导组一行首先来到兴宁局的重点税源分局新陂分局,与分局管理员座谈,了解专业化税源管理模式的运行情况,随后参观了城区分局办税服务厅,了解前台征收工作,同时仔细询问并现场查看了纳税人使用自助办税终端机开具发票的过程。

    随后,督导组一行与兴宁局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进行座谈。张爱东局长首先代表党组简要汇报了兴宁局 “三项行动、一项活动”开展情况及规范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实施情况。各股室负责人也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督导组进行了交流。督导组充分肯定了兴宁局在开展“三项行动、一项活动”中的做法及取得的成效。认为兴宁局在干部队伍管理、纳税服务、政风行风、文化建设、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针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深入学习,提高对开展“三项行动、一项活动”的认识。省局党组非常重视此项工作,把其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要求该局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要制订好方案,并按照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不要流于形式,不断推进这项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建立渠道,加强沟通,提高核心价值观。在搭建“连心桥”工作方面,兴宁局做了很多积极的工作来加强沟通渠道。但我们在实施过程中,要针对干部职工提出的问题,制订明确的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定时向干部职工公布情况,落实检查制度。还可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平台。三是要抓好结合。在开展“三项行动、一项活动”中,要注意与日常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比如与税收征管、队伍管理、民主生活会、创先争优等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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