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网 发表于 2011/9/1 17:49

民警耐心规劝3逃犯投案自首

在“清网行动”中,于3个月前在205国道一酒吧涉嫌故意伤害的3名在逃人员在民警的耐心规劝下,主动到兴宁市公安局宁新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了解,自开展“清网行动”开展以来,兴宁市公安局宁新派出所以全力抓捕和走访规劝、政策感化结合的方法加大对辖区在逃犯人员的追捕工作。民警亲自将“梅州市公安局给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通知书”一一送到辖区在逃人员的家属手中,对他们的家属耐心细致地进行法律政策宣传。8月22日,派出所领导带领民警再次分别来到涉嫌故意伤害的丘某晓、黄某文、邹某辉家中,对其家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进行说服规劝教育,敦促他们早日投案,争取政府的宽大处理。通过民警耐心细致的规劝工作,8月26日,丘某晓等3名在逃人员终于认清形势,主动到宁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认了他们于2011年5月9日凌晨2时许,在宁新街道办事处205国道侧的一酒吧因与朋友喝酒时引起口角,将对方殴打致伤的违法犯罪事实。 (卢静)

坏蛋 发表于 2011/9/5 21:14

打伤了自首,打死了还自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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