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网 发表于 2011/7/28 11:10

梅州市委市政府以强力措施提升执行力 10名干部工作不力被问责

  为进一步提升执行力,推动市委五届八次全会提出的“打好三场硬仗、突破三项重点、实现一个确保”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梅州市委、市政府,兴宁市委、市政府,梅县县委、县政府分别对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征地拆迁兴宁水口镇、梅县畲江镇及省道223线梅县西阳镇申坑段出现严重违法用地、违规建房问题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兴宁、梅县10名干部被问责,其中4人免职、4人停职检查、2人公开道歉。

  据了解,从去年至今年初,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兴宁、梅县区域内出现大面积违法用地、违规建房等问题,梅州市委、市政府,兴宁市委、市政府,梅县县委、县政府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兴宁市副市长何某被停职,兴宁市水口镇原镇委书记董某、原镇长吴某被免职;梅县畲江镇原镇委书记刘某、原镇长张某被责令在梅县县委常委(扩大)会上作公开道歉;畲江镇党委委员邹某、国土资源所所长罗某被停职。

  另据了解,省道223线开通后,凭借地理优势,部分村民将房屋改为餐馆经营餐饮业,其中省道223线梅县西阳镇申坑段可视范围内道路沿线违章建筑有35座。经市委同意,依照《广东省〈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梅县县委、县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西阳镇原镇委书记谢某作停职检查处理;对西阳镇原镇长廖某作免职处理;对西阳镇国土资源所原所长谢某作免职处理,对其涉嫌经济问题由梅县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此外,对西阳镇申渡村饶发×、饶福×、饶集×等三名村干部由梅县纪委立案调查。

  市委、市政府指出,兴宁、梅县出现的严重违法用地、违规建房问题,暴露出我市一些地方和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意识淡薄,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各级、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依法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和刹住“三抢”歪风;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目标要求,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围绕征地拆迁破难攻坚,全力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同时结合实际建立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通过问责促进工作落实,为“全力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提供纪律保证。

heh 发表于 2011/7/28 11:48

顶。支持一个!

928447208 发表于 2011/7/28 15:07

英明,好样的。

与坛会友 发表于 2011/7/28 15:18

顶。支持一下!

好东东 发表于 2011/7/28 19:21

"至于你信不信 反正我是信了 "
此言经典我信了

笑话博客 发表于 2011/7/28 21:32

{:5_294:}

雄古 发表于 2011/7/28 22:13

强烈建议;查查福兴镇干部和福兴黄叽村干部的贪污腐败问题。

afeng2009 发表于 2011/7/29 22:43

何某是何建元还是何剑清啊?这两个狗东西看到就烦。。。。该死。。。。。

尼是耐来 发表于 2011/7/31 01:14

:lol你信不信 反正我是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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