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网 发表于 2011/7/22 17:24

兴宁市梅江河(水口段)2011年度河砂开采权出让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兴宁市梅江河(水口段)2011年度河砂开采权出让招标项目地点兴宁市梅江河(水口段)河道规划可采区
招标人兴宁市水务局地
点兴宁市兴东路水利大厦
公告时间2011年7月21日起公告编号HAJL-2011-013
工程概况项目估价100~200万元开采规模44.45万立方米
开采期限一年,以颁发的《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期限为准,期限届满时申请延续开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兴宁市水务局对梅江河(水口段)河道2011年度可采区的河砂开采权向社会公开招标出让, 2011年度兴宁市梅江河(水口段)河道河砂可采区3.23千米重新规划为2个可采区,平均可采宽度100米,离堤岸迎水坡脚50米以上,采区面积32.3万平方米,可采砂量为44.45万立方米,以现场已立界桩为界,合为一个标段。
投标报名条件(1)具有经营(或开采)河砂业务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2)具有符合开采河砂要求的采砂船、运砂船等采砂设备;(3)用船舶采砂的,其船舶证书必须齐全;(4)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没有违法采砂记录(兴宁市外的由所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无违法采砂记录证明;兴宁市行政区域内的以水政监察大队现场执法记录为依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上述条件,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报名要求截止
时间2011年8月 3日下午4时止,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时间2011年7月28 、29日、2011年8月1、2 、3日止(窗口办公时间 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2:30 至 4:00)
接受
报名
单位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联系人曾宪善
联系电话0753-3257955
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兴城东苑路(怡兴花园东侧)。
报名
需提
供的
资料(1) 提供有效的经营(或开采)河砂业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2) 报名人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报名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3)
符合开采作业要求的采砂作业工具证明材料复印件 ( 包括:采砂船舶登记证书、检验证书、船员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采砂船舶如租赁他人采砂船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必须明确租赁期限、用途及船只使用过程中的法律责任方。⑷提供水行政管理部门无违法采砂记录的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一份,报名时须交验原件,核验后退回,且招标人对投标人递交的所有资料不予退还。不同的投标人不得使用相同的资料进行报名及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咨询发售时间投标报名人提供上述资料报名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将另行通知。(售后不退)。
发售地点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兴宁市兴南大道往海燕大桥方向30米处)联系人:朱伟刚
联系电话:3361317、336112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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