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网 发表于 2011/6/21 11:22

毕业前“了恩怨”致4人被刺伤

毕业前“了恩怨”致4人被刺伤
事发兴宁罗浮某中学,其中5名涉案初三学生未完成中考

  19日上午考完中考最后一科就要毕业放假了,但兴宁市罗浮镇某中学初三学生刘某却想在毕业前了结一宗“ 恩怨”,便于18日晚自习后纠集了4名同学与隔壁班同学巫某打架。寡不敌众的巫某拔出了水果刀,将对方4人刺伤。结果,5名涉案学生没有参加昨日上午的考试。

  据该校初三学生邹某介绍,刘某与巫某发生过口角,并积怨多年。为了结与巫某之间的“ 恩怨”,刘某于18日晚8时40分许纠集了曾某、刘××、谢某和彭某等4人,到学校操场上找巫某打架。在打斗中,寡不敌众的巫某掏出水果刀朝对方一阵乱刺乱划,导致曾某、刘××、谢某3人腹部被刺伤,彭某的颈部被划伤。有同学看到有人受伤后便向老师报告,伤者被送到罗浮镇卫生院处理伤口,随后又送往兴宁市人民医院救治。据了解,曾某等4人均为轻伤,目前病情已经稳定。

  该中学的彭校长告诉记者,除未受伤的刘某外,其余涉案的5名学生最后都没有参加昨日上午的考试。事件发生后,学校组织各班班主任、心理老师和行政人员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他还与镇政府有关负责人一起到医院看望伤者,并安抚家属情绪。

  罗浮派出所已将犯罪嫌疑人巫某抓捕归案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民闻)

  (报料人 刘先生)

xning528 发表于 2011/6/21 14:16

真是这样吗?

会飞的叶子 发表于 2011/6/21 14:40

厉害的后生!!

zhang3452148 发表于 2011/6/21 15:48

我罗浮人就是牛啊:lol

快乐人 发表于 2011/6/21 19:10

强烈建议:为了严肃兴宁各中小学校纪律,提升教学质量,净化校园风气,是该惩治了,该抓的抓、该判的就判.

lchj 发表于 2011/6/21 21:24

说句不好听的,这些人就是嫌命长的人!

zyx-603 发表于 2011/6/21 22:18

考场里面做不到什么成绩就在考场外面弥补。厉害。

ledorny 发表于 2011/6/22 08:12

这种情况很多学校都有,深圳龙岗区很多中学都有这种情况。

雨过天晴84 发表于 2011/6/22 10:10

真是吓阿死

茹烟125 发表于 2011/6/22 11:37

强烈建议: 教育,首先要教育成人,后教育成才。

boyxing3333 发表于 2011/6/22 17:46

你们注意到了吗?文章说:罗浮派出所已将犯罪嫌疑人巫某抓捕归案并刑事拘留。
貌似巫某才是受害者,不管他平时是否嚣张或怎样,但是就这件事情来说,他只能够说是自卫,为啥要说巫某是犯罪嫌疑人呢?还刑事拘留。。。有这么严重吗?有相关人员能够解释下吗?小弟真的是不懂

开心每一天 发表于 2011/10/31 01:24

"已将犯罪嫌疑人巫某抓捕归案并刑事拘留,"问一问未受伤的刘某被抓捕归案并刑事拘留了吗?刘某纠集他人到学校操场上找巫某打架更应该重判!"该中学的彭校长还与镇政府有关负责人一起到医院看望伤者"    问一问伤者曾某、刘××、谢某和彭某等4人被抓捕归案并刑事拘留了吗?

323121219 发表于 2011/10/31 04:44

巫某应该是正当防卫,不应该当作是犯罪嫌疑人。

文武@ 发表于 2011/10/31 08:22

现在的学生动不动就用刀,真是大吓人了!家长、学校有不可推御的教育责任!!

文武@ 发表于 2011/10/31 08:43

这叫防卫过当,造成他人伤害。正当防卫是有条件的:必须是自已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措施。叫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有三个条件的。但防卫不能过当。不是说人家打你一拳,你就把人家打成重伤或死亡,这样就不是正当防卫。

自由的心灵 发表于 2011/10/31 09:14

多打一啊,要么甘心被打,要么拿家伙还手,逼急了哪里还控制得住?什么都可能发生,没出人命算不错了

mzxnfsf 发表于 2011/10/31 09:59

教训人者反被教训,高!敢与恶势力作斗争,我认为此学生好样的。

林大鸟 发表于 2011/10/31 10:25

应试教育的悲哀。

zhhh11 发表于 2011/10/31 11:49

呵呵我顶11,12,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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