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网 发表于 2011/6/8 09:26

兴宁罗岗两留守小学生游泳溺亡

  暑季游泳安全警钟再次敲响:前日下午,兴宁罗岗溪美两名留守小学生前往溪庄村一发电站的蓄水池游泳,不幸双双溺水身亡。

  昨日,记者赶往现场了解到,事故所涉电站为 “罗岗镇电厂溪美电站”,属于镇办企业,该电站从坪田水库引水至电站上方半山腰处的一个七八立方的蓄水池,平时水涨时发电,水少时用于灌溉。两名小学生就是在这个蓄水池里溺水的。

  一名溺水小孩的家长陈先生介绍说,他们是罗岗镇溪东村人,因自己和孩子母亲均在外务工,今年11周岁、在大望小学读4年级的儿子陈×城,平时由孩子的爷爷奶奶照顾。孩子的同村同伴彭×达今年12 周岁,是罗岗镇溪群村人,在大望小学读5年级,其父母也同样在外务工。前日下午2时多,陈×城在未通知爷爷奶奶的情况下,与彭×达一同骑单车来到溪庄村溪美电站,将单车停放在电站门口,然后爬到半山腰的蓄水池去游泳。

  “没人知道两个孩子是怎么溺水的,后来有其他5个孩子结伴到蓄水池去游泳,无意中感觉到‘水下有人’,孩子们才大声呼喊,并告诉电站工作人员。”陈先生说。

  电站工作人员了解到电站门口有单车,而且蓄水池旁又留有衣服却不见孩子这一异常情况后,立即报警。派出所民警和两个孩子的家属、镇干部等先后赶到现场。随后,电站方将所蓄的水放掉,下午3时多两个溺水孩子在村民的帮助下被捞了上来。据了解,该蓄水池周边并未设置“禁止游泳”等警示和防护设施。

  每年夏季是学生游泳溺水的高发季节,记者查询本栏去年报道发现,从去年7月至10月因戏水、游泳而溺亡的未成年人就达8个。就此,警方提醒家长与学校,天气炎热,加上暑假也将要来临,要切实加强对学生下水游泳的监管和教育,正确引导他们不要私自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地方玩耍、游泳;未成年人外出游泳时应有成年人陪同,且要选择安全设施完善、卫生达标的地方游泳;游泳场所要切实加强自身管理,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确保游泳群众的安全。

  (练海林)(报料人 黄女士)

wuyou 发表于 2011/6/8 12:02

真伤心,请大家关爱留守儿童,各位为人父母的也应该知道钱是永远都挣不完的,请留在孩子身边吧

操业做食使暗难 发表于 2011/6/8 14:04

:'(:'(:'(

小小鱼儿 发表于 2011/6/8 20:47

最好把孩子带在身边。

年轻人赚钱也是为了孩子和父母。

小小鱼儿 发表于 2011/6/8 20:46

最好把孩子带在身边。

年轻人赚钱也是为了孩子和父母。

plaster 发表于 2011/6/9 10:46

预防在于教育。

肖先生 发表于 2011/6/9 13:34

建议兴宁所有水库和河流都要安装禁止游泳的安全警示牌。

雨过天晴84 发表于 2011/6/9 17:42

这事就发生在我身边,回家听到心都寒

南屏晚钟 发表于 2011/6/10 23:54

又是留守儿童,唉、、、、

qsr 发表于 2011/6/13 13:24

回复 8楼 雨过天晴84

只听说了一点、、、我就是在大望小学旁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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